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昌—石”區域大氣環境整治2023年行動方案》提出,2023年4月—2024年3月,“烏—昌—石”區域平均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9.3%以上,重污染天數比例控制在7.0%以下,PM2.5濃度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以下,主要環境空氣質量指標實現“一升兩降”。在農業農村領域,著重實施冬季農村清潔取暖改造工程,推進農(牧)業生產領域散煤替代。今年9月底前,完成“烏—昌一石”區域6.816萬戶農村散煤用戶清潔取暖改造工程,以及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領域的3046臺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和改造工作。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原標題:新疆出臺方案整治區域大氣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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