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生態環境部舉行7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科技與財務司司長鄒首民出席并回答了記者關注的問題。
人民日報記者:關于生態環境資金的問題,不管是生態環境保護還是污染防治攻堅都離不開資金的投入,“十三五”以來生態環境資金投入到哪些方面,發揮了什么樣的效果?將來在“十四五”資金投入有什么考慮?
鄒首民:“十三五”期間我部配合財政部管理的生態環境資金有四項,分別是水污染防治資金、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十三五”期間累計下達2248億元。
其中,大氣污染防治資金974億元,2020年是250億元,比2016年增加了約119%。資金主要用于京津冀、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包括冬季清潔取暖試點。資金對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農村環境整治資金206億元。支持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規模化以下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對改善農村環境質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十四五”期間,希望繼續加強在大氣、水、土壤、農村等領域的資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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