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爐具網訊:日前,哈爾濱市印發《哈爾濱市2020-2021年度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設。通過推進秸稈發電和秸稈沼氣項目建設、落實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設項目、推廣戶用生物質鍋爐、落實鍋爐直燃和農民直燃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培育戶用生物質爐具使用示范村,計劃更換安裝戶用生物質爐具7359臺。生物質爐具購置補貼。按照每臺2100元測算,給予實際購置價格的70%補貼,即每臺給予補貼資金上限不超過1470元,省、市、區縣(市)按照4:0.5:0.5比例分擔。各區縣(市)要按照市農業農村局出臺的《哈爾濱市農村地區秸稈固化燃料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三年實施方案》要求,嚴控安裝數量,充分發揮效能;對自愿購置安裝戶用生物質爐具,并承諾替代散煤的農戶,按照該《方案》確定的標準給予市級補貼。
同時,為保持政策連續性,繼續執行市政府關于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相關補貼政策,并結合實際予以適當調整。如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補貼,按照年產0.25萬噸、投資100萬元,年產1萬噸、投資300萬元,年產2萬噸、投資590萬元的建設標準,分別按照實際完成投資額度70%、50%、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額度分別不超過70萬元、150萬元和177萬元。省、市、區縣(市)按照1:0.5:0.5比例分擔。各區縣(市)要按照市農業農村局出臺的《哈爾濱市農村地區秸稈固化燃料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三年實施方案》要求,嚴控建站數量,避免重復建設;對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原料收集、存儲、自籌資金能力和產品銷售渠道進行嚴格審核,確保發揮效能,建成達產。《通知》要求積極推廣安裝秸稈直燃鍋爐和秸稈成型燃料鍋爐。對農戶使用秸稈固化燃料替代散煤的,按照《哈爾濱市農村地區秸稈固化燃料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三年實施方案》確定的補貼標準執行。
原標題:哈爾濱市印發《哈爾濱市2020—2021年度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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