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指出,散煤治理是解決秋冬季采暖季大氣污染的重要途徑。要加快完成清潔取暖。按照“統籌推進、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尊重民意、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原則,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散煤治理4.6372萬戶,其中,氣代煤0.513萬戶、電代煤3.3662萬戶、集中供熱替代0.758萬戶,共替代散煤13.9萬噸。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定期對潔凈煤供應點煤炭產品進行抽檢,確保符合硫分小于1%、灰分小于16%的潔凈煤標準。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運政辦發〔2022〕3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運城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已經運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運城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秋冬季是運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關鍵期。為深入推進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根據省、市要求,結合運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理念,落實減污降碳總要求,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和降低PM2.5濃度為主要目標,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抓實抓細各項措施任務,確保環境空氣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轉差。
(二)約束性指標
完成國家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基礎上,2022年11-12月、2023年1-3月兩個階段,全市PM2.5平均濃度均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內。各縣(市、區)目標見附件。
二、主要任務
(一)打贏散煤治理人民戰爭
散煤治理是解決秋冬季采暖季大氣污染的重要途徑。散煤燃燒沒有任何污染物控制措施,屬于低空排放,且點多面廣,嚴重影響著環境空氣質量。
1.加快完成清潔取暖。按照“統籌推進、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尊重民意、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原則,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散煤治理4.6372萬戶,其中,氣代煤0.513萬戶、電代煤3.3662萬戶、集中供熱替代0.758萬戶,共替代散煤13.9萬噸。(市能源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擴大“禁煤區”。在2020年已劃定的禁煤區基礎上,結合清潔取暖覆蓋區域,進一步擴大“禁煤區”范圍,臨猗、夏縣要將靠近中心城區的楚侯鄉、牛杜鎮、裴介鎮、廟前鎮、水頭鎮等鄉鎮納入“禁煤區”,“禁煤區”范圍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禁止使用燃煤。其余各縣(市、區)參照中心城區執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強化散煤復燒管控。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要加強監督檢查,全面提升“禁煤區”和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區域的散煤綜合治理管理水平,綜合施策,實現對散煤的常態化監管。提前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在新聞媒體上廣泛宣傳,及時向社會公布禁煤區域,“禁煤區”內禁止燃用、銷售、儲存、運輸煤炭及其制品。組織開展包村大排查行動,成立散煤清零工作專班,做到包點到村、包戶到人。采暖季前期,在“禁煤區”內開展地毯式排查,堅決杜絕“禁煤區”內儲存、燃用散煤。從設施入戶情況,熱源、氣源、電源保障情況,補貼政策到位情況,原有燃煤設施及散煤收繳情況等方面逐戶排查,利用天然氣使用量和用電量等數據,找問題、補漏洞,堅決杜絕“改而不用”“散煤復燃”現象。清潔取暖改造用戶要簽訂禁煤承諾書,對違反承諾使用散煤的取消其清潔取暖補貼。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定期對潔凈煤供應點煤炭產品進行抽檢,確保符合硫分小于1%、灰分小于16%的潔凈煤標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4.嚴厲打擊散煤違法銷售行為。“禁煤區”內取消散煤銷售網點,市場監管部門對“禁煤區”內違規銷售散煤行為進行打擊;能源部門嚴查煤炭經營企業向“禁煤區”居民商戶銷售散煤的行為,并對查處的散煤及其制品進行追根溯源,責任追究,斬斷散煤銷售渠道;公安交警部門按照“禁煤區”劃定范圍,在主干路設置路卡,對運輸煤炭及其制品的車輛依法進行查扣,對所暫扣煤炭要移送存儲煤炭指定場所進行處置。(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各自職責負責)
5.保障清潔能源供應。提前做好冬季天然氣調峰保供資源儲備,全力協調穩定民用天然氣價格,入冬前做到應儲盡儲;執行有序用電時,優先保障“煤改電”居民;加大清潔煤采購分配力度,確保應用盡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
(二)強力治理移動源污染
移動源已是運城市大氣污染物的重要來源。特別是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攻堅,一直以來都是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戰的重要戰場。
6.摸清底數,分類施策,加快新能源車輛更換。對中心城區商砼車、渣土車、垃圾清運車、摩托車、農用三輪車、中重型柴油貨車等高排放車輛進行全面摸排,建立完善重點車輛動態管理清單,分析研判重點車輛通行情況及行動規律特點,分類施策,確保重點車輛底數清、狀態明。同時加快新能源車輛更換,中心城區所有垃圾轉運車輛要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積極推廣使用新型除塵環衛車輛。進入中心城區的快遞、物流等中轉車輛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負責)
7.優化中重型柴油貨車、渣土車、商砼車輛行駛路線。本著順暢通行、降低污染影響的原則,合理優化中重型柴油貨車、渣土車、商砼車運輸通行路線和時間,科學設置重點路段及敏感區域道路繞行導向指引警示標識牌,尤其是深航酒店、禹都公園和關公像環島各路口前端途徑,在道路上方安裝醒目標識牌,引導過境中重型柴油貨車繞行城市建成區,渣土車、商砼車繞行敏感區域。(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職責負責)
8.加強重點車輛執法監管。加大路面管控查處,嚴厲查處中心城區渣土車等施工車輛超速行駛、非法改裝、無牌無證、拋灑載運物、未清潔車體、未密閉運輸、車身無標識、環保不達標、不配合管控要求擅闖禁令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規企業及工地抄告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對其進行一次警告、兩次約談、三次列為黑名單,徹底退出中心城區。嚴厲查處中重型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及國六燃氣拆除后處理裝置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非清潔能源渣土車、摩托車、三輪車、四輪車、低速載貨車等各類冒黑煙車輛,秋冬防期間,燃油三輪車、摩托車等高排放車輛禁止進入中心城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按職責負責)
9.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持續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查和摸排編碼力度,做到施工工地、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排放控制區等重點場所全覆蓋。施工單位嚴格落實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備案制度,施工前向屬地生態環境管理部門申報登記所使用機械的相關信息(包含環保標牌、排放階段、檢測情況、油品使用情況、使用時間等),并落實機械排放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持續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和專項行動,對“禁用區”所有在用機械進行監督抽測,“禁用區”內禁止使用未達到Ⅲ類排放限值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對超標排放和冒黑煙機械進行處罰并監督維修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三)堅決削減工業企業污染排放
工業污染依舊是污染物排放大頭,近幾年運城市通過特別限值提標改造、鋼鐵超低排放改造、鍋爐對標升級治理、重點行業無組織深度治理等減排工程,為區域空氣質量改善作出很大的貢獻。
10.推進重點行業深度治理。2022年12月底前,稷山縣山西東方資源發展有限公司等3家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河津市禹門口焦化有限公司等7家焦化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威頓水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運城分公司等10家水泥企業(2家熟料、8家獨立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中心城區37家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改造;偉鼎實業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完成低VOCs含量源頭替代。對未按照要求完成改造的企業秋冬季期間按照應急減排清單要求限制生產,對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秋冬季期間加大檢查頻次,發現問題嚴查重處。未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搬遷任務的中心城區9家涉VOCs企業在2022-2023年秋冬季期間實施停產。(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負責)
11.扎實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攻堅。針對揮發性有機物10個關鍵環節排查問題,組織開展一輪集中整治。對能夠立行立改的問題于2022年12月底前整治完畢;對確需一定整改周期的,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治,做到“夏病冬治”。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加強對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環節VOCs含量限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曝光不合格產品并追溯其生產、銷售、進口、使用企業,依法追究責任。(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負責)
12.深入推進工業企業無組織治理。對火電、陶瓷、建材、鑄造等重點行業及工業企業堆場、燃煤鍋爐等所有涉及無組織排放的工業企業,開展全流程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通過收集、抑塵、凈化等處理方式,實現廠區內及周邊道路無積塵、設備見本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3.鞏固鍋爐整治成效。要嚴格鍋爐準入,“1+5”區域不得審批65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域不得審批35噸以下燃煤鍋爐。市縣兩級建成區、集中供氣已覆蓋的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原則不得審批生物質鍋爐。2022年11月,開展燃煤鍋爐整治清零行動,檢查“禁煤區”燃煤鍋爐是否清理,開展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及運行“回頭看”,開展生物質鍋爐專項檢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4.推進磚瓦企業自動監控設施安裝聯網工作。2022年11月底前,現有磚瓦工業(制造燒結磚、燒結瓦、非燒結磚等產品)生產環節涉及干燥室(窯)、隧道窯、輥道窯、輪窯等生產設施排污單位完成自動監測設備調試、驗收,實現有效數據穩定聯網。對“禁煤區”內現有的磚瓦窯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不能替代的秋冬季期間嚴禁生產,并在兩年內退出禁煤區域。(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四)多措并舉降低揚塵污染
近些年來,運城市正處于建設項目高速發展階段,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在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揚塵污染問題也愈加嚴重,從而加劇大氣污染,嚴重威脅著人們身體健康,同時也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環境。全市范圍內開展“以克論凈”精細化揚塵管控專項工作,中心城區PM10年均濃度力爭達到77微克/立方米。
15.加強施工揚塵控制。每月通報縣(市、區)降塵量監測結果,平均降塵量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降塵專項整治。市城市管理局要引導建筑企業轉變發展觀念,強化綠色發展理念,秋冬防重污染天氣期間針對不同施工工地實施分類差異化管控。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與城管部門智慧城管聯網。鼓勵推動實施“陽光施工”,減少夜間施工數量。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鼓勵城管部門繼續沿用無人機航測等手段,強化對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理與考核。(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牽頭)
16.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加大機械清掃力度,提高清掃頻次,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強化渣土運輸揚塵治理。對進入城市市區主要道路(除高速外)及每日使用汽車500輛以上的重點工業企業、渣土消納場主要進出道路開展道路揚塵監測。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安裝GPS定位裝置。所有在建工地進出口(人工沖洗站)統一安裝攝像頭,與城管部門數字城管系統聯網,實現工地現場的實時監控。中心城區輕、重型柴油渣土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輛或清潔能源車輛,非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禁止入城營運。城管、交警等部門加強聯合執法,開展常態化路檢,嚴查帶泥上路、沿路拋灑行為。(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職責負責)
17.強化裸露地面及油土路口揚塵污染治理。中心城區裸露地面揚塵治理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進行,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對建設用地三個月以上不能開工的裸露地面采取綠化措施,三個月以內開工的裸露地面應采取覆蓋防塵布或六針以上防塵網等抑塵措施。屬地按照“治本、治標、治邊”相結合的原則,牽頭對市縣建成區運輸車輛停車場、汽修廠裸露地面硬化,對主干道路油土路口實施排查整治,實現道路“靚、潔、凈、潤”無揚塵的目標。(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按職責負責)
18.強化商混站無組織揚塵治理。2022年11月底前,對全市范圍內所有商混企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實現“四到位、一密閉”(生產過程除塵到位,物料運輸抑塵到位,廠區道路除塵到位,裸露土地綠化到位;廠區內貯存的各類易產生粉塵的物料全部密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五)堅決打擊“三燒”違法行為
焚燒秸稈、垃圾和落葉時,會產生大量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氫化合物及煙塵等,在高濕及陽光作用下,均易產生二次污染,且在焚燒時,大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三項污染指數達到高峰值,對人體健康及交通安全等產生較大危害。運城市作為農業大市,有豐富的生物質燃料,“三燒”污染發生的頻次高、面積大,嚴重阻礙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19.加大“三燒”禁燒力度。強化地方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村組基層組織作用,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實施鄉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形成“有人盯、有人巡、有人管”的精細化管理機制,實現全覆蓋、無死角。推進“人防”“技防”,綜合運用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手段,提高火點監測精準度。開展秋冬季秸稈禁燒專項巡查,重點緊盯極易焚燒秸稈的收工時、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種前4個時段,加強田間地頭巡邏檢查。嚴格落實考核問責制度,對違法焚燒農作物秸稈的,由屬地派出所訓誡、拘留、處罰,對秸稈焚燒問題突出、大氣污染嚴重的,嚴格按照《運城市禁燒、禁煤量化問責辦法》追責問責。(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餐飲油煙管理、露天燒烤等面源污染管控工作由相關職能部門按照《運城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做好落實工作。
(六)高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0.開展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對污染物排放量較大長流程聯合鋼鐵、鐵合金、焦化、氧化鋁、碳素、炭黑、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粉磨站及礦渣粉等重點行業嚴格按照錯峰生產方案要求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錯峰生產,有效減少秋冬季基礎排放。錯峰生產方式以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生產工序(設備)為主,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采取輪開輪停方式實施,對不可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采取整個錯峰季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實施。
21.積極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業企業全面推行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嚴禁“一刀切”,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加強會商研判,精準分析,根據空氣質量預測情況,分級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時采取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親自調度,黃色預警期間由屬地政府分管領導組織各部門分管領導參加調度會,橙色預警期間由屬地政府主管領導組織各部門召開調度會,紅色預警期間由屬地黨委主要領導組織各部門召開調度會,一線指揮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22.加大重污染天氣氣象干預。提前謀劃,抓住一切有利天氣時機,積極組織開展地面、飛機人工增雨(雪)作業,改善空氣質量。(市氣象局牽頭)
三、專項行動
(一)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聯合執法行動
由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生態環境部門組建工作專班,通過路查路檢、入戶抽檢、流動巡查等方式,重點檢查中重型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冒黑煙車輛、油品和車用尿素不達標、拆卸國六重型燃氣車后處理裝置、已注銷的老舊車車輛違法使用、路面拋灑和違反禁限行規定等。制定執法行動方案,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二)開展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執法行動
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以火電、陶瓷、建材、鑄造等重點行業及工業企業堆場、燃煤鍋爐等所有涉及無組織排放的工業企業為對象,以工業企業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環節為重點,對照行業無組織排放管控要點,對無組織排放揚塵整治工作開展自查和檢查。企業進行自查自糾,從物料儲存運輸、加工處理、運行記錄等方面逐項落實治理措施。嚴格開展現場執法,對企業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現場下達整改通知,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對揚塵污染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企業,嚴格依法處罰。
(三)開展散煤、“三燒”專項督查行動
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重點地區、重點點位開展督查檢查,將相關情況通報給屬地政府予以問責。
(四)開展重污染天氣專項督查檢查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專項督查檢查,重點督查應急措施落實情況,按要求對重污染天氣應對中發現的問題從嚴處理。
(五)開展油品質量檢查專項行動
由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組織開展打擊黑加油站點(車)專項行動,加大生產、流通環節油品質量的抽檢力度,對生產、銷售非標油品行為依法嚴查,并對不達標油品跟蹤溯源。
四、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及市直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高度重視環境空氣質量下滑的嚴峻態勢,將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壞”作為目標責任底線。堅持“一把手”親自抓,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厘清各自職責范圍內環境空氣質量突出問題,實施“清單制+責任制”管理,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針對性強的管控措施,實行分片包保負責,明確分管領導、工作人員,具體落實到單位、企業、區域。
(二)加強管控調度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調度要求,加強調度,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利用微信群等方式,每日調度、會商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工作,將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送市委市政府。各級各部門要將《運城市2022-2023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細化分解,于每月5日前將秋冬防工作調度表發至市大氣辦郵箱(ycsdqb@163.com)。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市大氣辦對重點工作及時進行調度,確保任務目標達到序時進度。
(三)加大宣傳力度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市縣兩級報紙、電視等媒體開展新聞發布、正面宣傳、反面曝光、跟蹤報道、深度采訪等,設立環保曝光臺,政策發布欄,為秋冬防戰役營造輿論氛圍,避免輿情。生態環境部門與新聞媒體單位將深入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對秋冬防專項行動全程跟蹤和明察暗訪,在電視臺設專欄,對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及時曝光,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行為監督通報,在報紙上每周對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任務進度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排隊。同時,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打好攻堅戰。
(四)嚴格追責問責
調整優化《運城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責任量化考核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市大氣辦每月通報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區)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對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序時進度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地方進行預警提醒。對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未按期完成的,公開約談政府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未能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或重點任務未按期完成的,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
本文件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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