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指出,推動減污降碳節能增效。加快推進能源革命,緊盯碳達峰碳中和“30·60”目標,持續強化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全力推動清潔能源產業加快發展,最終形成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生產和消費體系。優化熱電聯產布局,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到2025年,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控制在49%以內。加快水電、風電、光伏、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開發,到2025年,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5%以上。加快清潔能源熱源建設,新建建筑全部實現清潔取暖,到2025年,城區清潔供暖比例達到80%。
全面推行綠色建筑,大力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強化新建建筑節能。到 2025年,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過80%。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等低碳技術。加大綠色建筑管理,強化對公共建筑用能監測和低碳運營管理。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商業和行政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開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建筑節能,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等。

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吉市政辦發〔2022〕1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直屬機構:
《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已經市政府2022年第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7日
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十四五”是吉林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綠美江城建設,建設生態強市的關鍵時期。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實施“四六四五”戰略,加快實現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加快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根本改善,促進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協同并進。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吉林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吉市政辦函〔2020〕34號)和生態環境部、吉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具體要求,根據《吉林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本規劃。通過系統總結吉林市“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的主要成效,綜合研判“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形勢,科學謀劃、系統部署“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目標方向、重點任務、重點工程,加快構建完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落實建設生態強市工作任務,將吉林市建設成為環境優美生態宜居的城市。本規劃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行動綱領,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實踐意義。《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作為吉林市規劃體系中的專項規劃,由吉林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編制工作,由吉林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負責編制。
第一章 開展污染防治攻堅,邁上生態環保新臺階
“十四五”即2021~2025年,既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第十四個五年規劃期,又是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的關鍵期,也是加快實現美麗江城新家園的關鍵時期。“十四五”時期,要堅持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解決生態環境問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鞏固提升,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十三五”期間,吉林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視察吉林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核心目標,以實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主線,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重點,不斷深化生態環境領域體制改革,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全面推進生態吉林建設。經過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進展順利、主要指標任務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吉林市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保持戰略定力,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來謀劃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持續打好藍天、碧水、凈土和環境安全保衛戰,大力推進生態環境管理和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系統構建生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大力發展生態環保產業,促進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第一節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成效
一、環境指標基本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截至2020年底,基本完成“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的各項指標。吉林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1.4%,較2015年提高12.9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41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降低17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為14天,較2015年減少13天。地表水國控考核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90.9%,地表水國省控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83.3%;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9.89%。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主要污染物排放超額完成省下達的減排量目標。
二、扎實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有效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藍天保衛戰效果顯著。2016年以來,持續推動省、市政府確定的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目標任務,2018年制定了《吉林市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文件,統籌安排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點工作任務取得突破性進展,1072臺燃煤小鍋爐全部清零;大型供熱鍋爐全部實現達標排放,96座工業窯爐全部完成治理。5臺20萬千瓦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建龍鋼鐵燒結機、恒聯精密高爐已率先在省內實現超低排放。91家重點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完成改造,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自動監控設備20余套。對162家“散亂污”企業開展綜合整治,實現動態清零。制定農作物全量化處置方案,全面加強秸稈露天禁燒監管,以秸稈能源化為主,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6.7%。印發《吉林市落實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加快推進鐵路運能提升,落實“公轉鐵”戰略,積極推廣新能源車輛,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印發了《吉林市落實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劃定了國三及以下柴油車禁行、限行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組織開展在售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一致性查驗,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開展消滅城區“裸露地面”和建筑工地標準化治理工作,基本消滅城區裸露地面。推進餐飲行業綜合治理,開展露天燒烤、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焚燒行為專項治理。加強“冬防”,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基本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
碧水保衛戰扎實推進。以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目標任務為核心,制定《吉林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實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主導、部門各負其責、協同共治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同時實施嚴格考核問責,統籌推進水資源節約利用、城鎮污水處理、工業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船舶碼頭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修復,各項主要工作目標基本實現。全面建立推行河長制,制定了《吉林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工作方案》,建立了河長制組織體系、目標任務體系和考核體系,建立了河湖警長制,重點實施了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開展“一河一策治理”,強化聯動機制,實現長制久清。建立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項目庫,累計實施百余個項目,著力推動水源地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建立不達標國控考核斷面清單,加強水功能區動態監測和科學管理,提高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改善水環境質量。全面開展吉林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建成區“九河一湖”10個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全部完成,實現不黑不臭目標。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縣級以上污水處理廠全部完成提標改造,均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10個重點鎮和7個流域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部建成。加強了工業污染集中防治,全市16個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部自建或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集中收集處理。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準入關,淘汰關停3戶小造紙企業,完成國家要求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持續推廣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實施了城區水源遷移工程,松花江水源地水質安全進一步得到保障。集中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落實水源地“劃、立、治”工作要求,全市縣級以上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排查出的45個環境問題全部整治完畢。全市農村集中式(不含“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278處,“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4處,分散式飲用水水源保護范圍劃定788處。淘汰老舊船舶60艘,全面加強了船舶碼頭污染防治。303座加油站全部完成防滲改造工作。
青山黑土地保衛戰全面啟動。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加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等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完整性保護。開展“綠盾”專項行動及侵占破壞生態環境大排查大整治,自然保護區3393個遙感監測點位問題和397個侵占破壞生態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核查整改。依法依規解決自然保護地內礦業權合理退出問題。實施森林生態修復,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計清理回收林地273萬畝,還林208萬畝,完成率分別為163%和208%,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間清收還林工作目標。完成整治礦山、養殖場、建筑等非法侵占林地問題共597個、面積494.62公頃。實施礦山生態恢復與礦區土地復墾工程,完成全市112個廢棄礦山生態恢復項目。加強黑土地保護,已實施保護性耕作17萬畝,秸稈肥料化利用100萬噸;2020年底,全市化肥使用量54.91萬噸,連續兩年實現減量增效目標;農藥使用量10124.55噸,連續三年保持農業減量控害工作態勢,實現化肥、農藥減量化目標。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全面落實土壤清潔行動計劃。對99塊出讓土地已全部開展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將37家企業納入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指導企業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自行開展年度監測。推進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對涉重金屬重點行業采取淘汰落后產能、工藝提升改造、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等措施進行減排。截至2020年底共計減排146.5公斤,完成了我市“十三五”期間重點重金屬減排目標。加快推進農業農村污染綜合整治,累計完成全市9個縣(市)區378個村屯的環境綜合整治。完成55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治理及縣市垃圾填埋場積存滲濾液處理,市建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
環境安全保衛戰取得成效。切實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建立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在全市原有環境應急預案和風險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基礎上,修訂了吉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并修訂吉林市及各縣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制定了危險品道路運輸環境應急預案,組織新納入風險管理企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建立了以市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為主和企業應急物資庫為輔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了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響應,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加強區域流域聯防聯控,與長春市簽訂了《長吉兩市生態環境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機制協議》,形成信息通報、預警通報、資源共享等長效應急工作機制,強化環境應急合力。“十三五”以來,吉林市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環境污染事件。推進放射源生命周期全過程監管。完成了10家高風險放射源監控體系的建設工作,加強廢棄放射源收貯工作,“十三五”期間共計將51枚廢棄放射源送吉林省放射源庫貯存,廢棄放射源收貯率達100%,完成國控輻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工作。緊盯化工園區、尾礦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等高風險領域,特別是“一廢一庫一品”(危險廢物、尾礦庫、危險化學品)領域,深入開展生態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切實加強環境監管。推進環境應急風險預防排查工作,2020年全市共排查匯總176家環境風險企業,基本落實事故池等應急措施。建立危險品道路運輸動態監控管理平臺,危險品運輸車輛違章率下降86.1%,監管成效顯著。加強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水源地橋梁監管工作,對穿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的橋梁,增設橋面徑流收集系統、收集池、警示標志和防撞護欄等隔離防護設施。組織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制定了《吉林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0-2025年)》(試行),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持續推進“清廢行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不斷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強化業務培訓和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將危險廢物日常監管納入生態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內容。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細化責任分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對內行政管理、現場監管、技術支撐、應急防控等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對外,與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初步建立了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跨省轉移信息共享機制,基本形成了危險廢物管理齊抓共管的大環保格局。推進吉林省危險廢物全過程智能監管平臺應用,共有313家企業通過平臺進行了危險廢物申報及管理計劃備案工作,危險廢物轉移基本實現完全依托平臺填寫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開展尾礦庫風險排查,已閉庫銷號9座,完成一庫一策編制工作和頭頂庫安全評估。
三、加強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積極回應百姓訴求
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成立吉林市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市級領導包保制度,制定各級環保督察整改方案。嚴格落實“四項機制”“八項制度”,實行清單化管理,通過掛圖作戰、嚴格銷號等方式全面推動反饋問題整改,著力化解群眾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同時全面排查,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不斷固化整改成果,從根本上推動問題解決。經過不懈努力,通過實施松花湖攔網拆除、五虎島生態整治、榆樹溝搬遷、北大溝黑臭水體治理、水源地上移、蛟河天崗石材園區污染整治等整改措施,一大批歷史遺留的重大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截至2020年底,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83項已全部完成整改,受理的3079件群眾舉報案件,已結案銷號3076件,結案銷號率達到99.9%。
四、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積極構建大環保格局
環境管理制度完善落實。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成立并及時調整吉林市生態安全工作暨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出臺《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試行)》,建立重大生態環境問題集體決議制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管理,完善考評實施細則,將生態文明建設指標納入各縣(市)區、開發區績效考評體系,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全面完成了市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增加行政編22個,增加比例57.9%,內設機構由7個增至14個,增設12個派出分局,實現垂直管理全覆蓋,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得到強化保障,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進落實“三線一單”管控,加快推行排污許可、生態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河(湖)長制等制度。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河湖長制、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系列制度。環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十三五”期間,吉林市持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項目投入力度,以環境質量目標、環境問題為導向,推動實施污染防治項目近百個,完成總投資51億元,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項目市級財政全額落實配套資金,最大限度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財力支持。投資4.8億元全面完成了“九河一湖”黑臭水體整治,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得到全面消除,水質有效提升;投資4.2億元取締 115處攔網養殖設施,結束了松花湖近0年的攔網養殖歷史;投資4.5億元,實施城區松花江水源地遷移工程;投資3.2億元對霧凇中路垃圾場進行無害化處置,徹底解決了我市建成區內存有歷史遺留垃圾場這一困擾城市發展和民生的難題。推動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完成網格化“智慧監管”平臺一期建設,科學化監管水平進一步提升。2019年組建的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已步入正軌,具備開展170個監測項目能力,基本滿足監測需要。
五、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推進落實生態環保工作
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升級改造吉林市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十三五”期間吉林市共納入平臺監管企業176家,建設自動監控設備432臺,參與生態環境部傳輸有效率考核的企業56家,123個點位監控設備總量位列全省第二,污染源自動監控第三方運行總覆蓋率達到了80%以上。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超前完成吉林市“全國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工作,共核發774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完成6205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登記,完成81家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配合省生態環境廳推動《吉林省區域空間生態環評評價成果報告》(三線一單)落地實施。創新環境治理模式,積極籌劃推動“環保管家”服務入區進企。生態環境執法力度持續加大。在深化執法改革、強化環境執法與司法銜接、推動執法制度建設上取得了積極進展,有效開展聚焦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各類執法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2016-2020年共辦理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529起,罰款金額9392萬元。
第二節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機遇
一、政治基礎日益夯實,政治保障優勢逐步發揮
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既要創造更多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既對生態文明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具有清醒的認識,又對解決生態文明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有清晰的思路和舉措,并且向全世界發出了中國建設生態文明的莊嚴承諾。牢固樹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系列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積極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以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優化空間布局、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生態環境持續鞏固提升,為吉林市實現新一輪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經濟基礎穩步提升,城市轉型發展堅定不移
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是彼此依托、相互推動。從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看,吉林市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產業結構持續優化,被國家確定為全國首批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在全省率先實現“三二一”產業發展新格局。同時,吉林市加快打造旅游文化名城、新型產業基地、生態宜居城市,持續構建“6411”現代產業體系,建成國家老工業基地轉型升級示范區和新興特色產業集聚區,推進環保與旅游、文化、體育、健康、休閑等關聯產業深度融合,優化城市空間布局,鞏固山水生態優勢,著力構筑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生活舒適的新型城市。
三、法律基礎日益完善,生態環境保障機制長效健全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戰略部署,2015年以來國家陸續修訂并頒布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四個配套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等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環保法律體系日趨完善、從嚴從緊,為依法治污提供了法律遵循和保障。有關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已進入法治化、制度化的歷史新階段。生態環境與司法部門聯動機制推進了環境司法與執法的銜接,形成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合力。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加強,各級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防控體系、應急物資保障體系的完善,以及環境監察方式的創新,環境監察從污染源管理向風險源管理轉變,環境監測從監督性監測向預警性監測的轉變,均使環保法律基礎日趨完善,健全了生態環境保障常態機制。
四、社會基礎日益雄厚,監督參與方式多元發展
面對當前全社會對生態環境訴求的不斷提高,社會大眾參與生態環保、監督生態環保的意識方式手段等日益多元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也越來越關注公眾訴求,依靠和發動群眾力量的條件日趨成熟。對公眾參與的開展引導,不僅在環保信訪工作中,同時在項目審批、環境執法、生態宣傳、技術服務拓展等各項工作中公眾參與都占據了重要一席,使全民的生態環保意識大幅度提升。
第三節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挑戰
一、復雜的形勢帶來挑戰
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帶來挑戰。當今世界進入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國際環境正發生深刻復雜變化。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和經濟下行壓力,國內結構調整轉型的壓力隨之加大。我市是經濟欠發達地區,如何實現“綠色復蘇”,協調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是深入推進結構調整工作,持續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面臨的重大挑戰。
二、結構性污染問題依然突出
根據《吉林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化工行業是“十四五”期間打造六大產業集群之一,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5%以上、煤電占比降低到33.4%以下,建設各級公路4687.53公里、鐵路225.5公里,可見以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以燃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尚未根本改變。結構型污染是吉林市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且在一定時期內無法徹底改變,結構型污染非常突出。
三、環境質量改善成效仍不穩定
吉林市環境空氣質量為典型的“氣象敏感型”,受傳統的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地形條件、氣象條件及秸稈露天焚燒等因素影響較大,近三年吉林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2020年PM2.5年均濃度41微克/立方米,雖然達到了省、市政府藍天保衛戰工作目標,但依然超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好于二級天數和細顆粒物年均濃度在全省排名仍然靠后。“十三五”期間,吉林市國控考核11個斷面已達到年度水質目標要求,但福興、煙筒山、蛟河口、墻縫等斷面個別月份不能穩定達標,“十四五”新增國控考核斷面中舒蘭市卡岔河魏家橋斷面和磐石市擋石河蘭家斷面為劣Ⅴ類水質,污染嚴重。土壤污染問題呈現多樣性和復合性特點,土壤重金屬的無機污染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激素類污染物等有機污染物共同存在。地下水環境問題比較復雜,涉及土壤污染遷移及污水無組織排放導致的地下水污染,此外,農業施肥、畜禽養殖業糞便等因素都對地下水環境造成潛在的環境風險。
四、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低
吉林市因工業結構復雜,導致固體廢物種類及數量在全省占比較大,2020年全省工業危險廢物種類有31大類,吉林市占21類,產生量占全省總量的40.6%;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占全省總量的21%。因此在固體廢物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困難相對突出,源頭減量化、資源化、高值化利用和最終安全化處置受資金與技術力量缺乏的限制,還需不斷提升。固體廢物精準化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完善,生活領域產生的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膜等)綜合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尚未形成全面的資源化、無害化處理體系。
五、農村生態環境問題較突出
農業種植施用的農藥、化肥每年約有5%隨降水進入地表水體和土壤對環境的影響較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剛剛起步,生活污水還主要依靠直接潑灑在地表或直排自然溝渠中,其主要污染物約有30%進入地表水體;雖然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存儲、轉運和處置體系基本建立,但因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不嚴、轉運不及時、居民環境意識不高等問題,生活垃圾還有隨意亂堆亂放現象,其主要污染物約有20%進入地表水體。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普遍存在糞污處理利用設施不配套或治理設施閑置的情況,散養畜禽糞便普遍存在亂堆亂排現象,其主要污染物約有20%進入地表水體。鄉鎮集中收集處理散養畜禽糞污設施還存在短板,資金投入嚴重不足,監管缺失。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不完善。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缺少管理制度和資金支持,群眾對廢舊農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收集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主體責任意識淡薄。此外,部分小作坊式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力量有限,在農村廣泛分布存在,對生態環境也造成較大影響。
六、生態環境問題仍需改善
生態破壞問題尤其是侵占林地問題較為突出,主要表現在毀林開墾、采石場、養殖場以及其它違法違規建筑侵占林地。松花湖岸線生態破壞較為嚴重,多年來歷史形成的土地開墾和耕種,造成沿岸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河口天然濕地面積萎縮,“十四五”期間擬恢復天然濕地2.76公頃;缺少生態緩沖帶及生態隔離措施;農田耕種和土地開發利用,導致水土流失加劇,尤其是洪澇災害年份,總磷、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氮、鐵、錳等隨入湖泥沙大量入湖,多年來松花湖水體一直處于中營養狀態,主要富營養物質氮、磷的濃度分別在1.13-2.70毫克/升、0.03-0.09毫克/升之間。個別入湖河流存在自凈能力下降,水體渾濁的問題。
七、環境風險問題始終存在
吉林市位于長白山主體生態功能區西北側外緣地域,是松花江重點流域上游區域節點城市,承擔著向中部城鄉900多萬人口供水和下游生產生活供水的重大責任,吉林市水環境風險突出,2020年吉林市環境風險企業176家,安全事故次生環境事件風險相當高,環境安全保障責任重大。我市產業結構以重工業為主,石化產業門類較全,化工行業高風險始終伴隨著環境安全隱患,危險化學品運輸占比較高,工業危險廢物、尾礦庫等環境風險較高;全市共有放射源433枚,其中Ⅲ類以上重點放射源315枚,占全省42.63%,核與輻射風險防范壓力較大。
八、環境治理能力需要進一步提高
環境執法監管能力有待提高。盡管我市已完成市以下生態環境系統改革,但仍然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執法隊伍人員年齡結構老化、編制設定崗位數量及人員數量不能滿足執法職責落實需要;專業化水平不足,執法車輛、執法裝備嚴重老化,不能完全滿足執法需求;生態環境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在環境承載力測算等方面還缺乏有效的技術支持;生態環境保護監測能力建設仍需全面加強,大力提升環境應急監測水平;科技創新水平仍需提升,加強生態環境治理的科技支撐;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仍需健全,加大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力度。
第二章 貫徹生態文明思想,樹立生態環保新目標
“十四五”時期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以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維護公眾健康為根本出發點,應當謀劃確立好“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指標,加快推進全市生態保護工作。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生態優先”“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就是金山銀山”綠色發展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深入推進生態保護系統化、環境治理精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低碳經濟循環化、生活方式綠色化,構筑城鄉生態安全新格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在深化科學精準治污、提高生態環境質量上實現新突破,在建設美麗江城、不斷滿足人們對優質生態環境需求上展現新作為,在推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大局上體現新擔當,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2035年達到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二節 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以人民為中心
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之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補齊生態環境短板,真正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實現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
二、堅持戰略引領,明確問題導向
圍繞美麗江城建設戰略節點,謀劃未來五年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戰略。繼續開展重點領域科技攻關,為科學決策、環境管理、精準治污提供支撐,同時充分調動企業技術創新活力,帶動生態環保產業創新發展,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注重科學合理,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明確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使規劃目標任務具有科學合理性、針對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堅持標本兼治,聚力綠色發展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這一理念貫穿生態環境保護全過程。強化源頭防控,優化空間布局,統籌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結構優化升級和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的倒逼作用,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努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協同共進。
四、堅持底線思維,防范環境風險
堅持“用最嚴格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的理念,創新完善生態文明法規制度體系,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制度觀、法治觀,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推動生態法治意識深入人心,緊盯高風險領域,強化生態安全、生物安全、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五、堅持精準治污,促進協同防治
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綜合施策,協同開展大氣、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推進減污降碳及PM2.5與臭氧的協同管控,統籌城鄉和自然生態系統的綜合治理和生態保護,防控環境風險,增強山水林田湖生態系統循環能力,推動建設綠水青山、天藍地綠、城鄉繁榮、生態宜居、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的美麗江城。
六、堅持政府主導,提倡共治共享
綜合運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和社會“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緊密聯系的制度框架,對政府、企業和社會的生態環境行為進行有效規范、引導和監督。要加強信息公開,強化環境監管執法,構筑多渠道公眾參與機制,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多元主體參與及多方互動的“共治共享”的生態環境治理與監督模式。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2025年,吉林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產業結構調整持續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取得成效,綠色低碳循環水平明顯提升;全市空氣質量力爭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得到修復,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城鄉人居環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環境風險管控水平穩步提升,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初步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綠水青山、冰天雪地轉化為金山銀山的能力進一步釋放,“綠美吉林”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到2030年,吉林市生態環境全面改善;到2035年,達到生態環境根本好轉。
第三章 持續推進結構優化,構建綠色發展新格局
踐行習近平總書記綠色發展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構建新發展格局,通過優化空間布局、能源結構,著力發展綠色工業、綠色農業和綠色服務業,發展冰雪旅游經濟,努力夯實吉林市生態環境基礎,力爭做到保護生態和發展生態旅游相得益彰。
第一節 優化空間布局,統籌生態環境共治
一、構建生態發展格局
積極構建保護與利用結合、優勢與功能互補的生態發展格局,著力建設“三區三核一帶一廊道”,即北部黑土地平原、中部低山丘陵、南部森林山地3個生態功能區,左家省級自然保護區、威虎嶺省級自然保護區和松花江三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處重要保護區,東南部綠色礦產產業帶和一江三湖生態廊道。
二、構建中心城市發展格局
構建中心城市“北部提升、西部整合、中部優化、南部彰顯”空間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北部老工業基地以安全、綠色、創新、精細為轉型方向,打造高質量發展示范樣板區;西部城鄉融合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打造全國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區和全國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先行區;中部中心城區依托商業中心以新業態、新模式、新服務為發展發向,打造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整合的現代服務業發展集聚區;南部地區依托生態環境優勢以生態化、現代化、高端化為發展方向,打造宜居宜游引領區。
三、落實“三線一單”嚴控“兩高”項目
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環境管控要求,按照環境管控單元和環境準入清單實施分類管理,對不符合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的企業一律禁止準入。不斷優化產業結構,持續提高綠色發展水平,加強源頭把控,嚴禁盲目上馬“兩高”項目,新項目審批嚴格執行能耗雙控要求。使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
第二節 優化能源結構,落實綠色發展理念
一、推動減污降碳節能增效
加快推進能源革命,緊盯碳達峰碳中和“30·60”目標,持續強化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著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全力推動清潔能源產業加快發展,最終形成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生產和消費體系。優化熱電聯產布局,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到2025年,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控制在49%以內。加快水電、風電、光伏、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開發,到2025年,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5%以上。加快清潔能源熱源建設,新建建筑全部實現清潔取暖,到2025年,城區清潔供暖比例達到80%。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著力推進工業節能降耗。采用高效、潔凈發電技術,提高在運火電機組發電效率。加大供熱設備技術改造力度,建立科學的管理和運行機制,提高供熱設備運行效率。嚴格按照國家公布的機電設備淘汰目錄,及時淘汰高耗能機電設備,推廣使用高效能機電設備,提高重點用能企業電機系統運行效率。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力度,應用和推廣節能新材料、新技術,提高主要用能設備和生產系統的能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提高各類建筑整體用能效率,加大既有建筑墻體圍護結構改造和采暖、空調等技術改造工作,實施配電、空調、采暖、照明、電梯、飲用水設備等重點耗能設備的節能改造,提高節能運行管理水平。優化運輸能源消費效率。大力發展貨運信息服務網,促進貨物運輸市場的電子化、網絡化,提高實載率和運輸組織效率;加快高速公路車輛多路徑識別技術的推廣應用。貫徹執行公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穩步實施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核查制度。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采取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提升。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完善節能監管體系。
第三節 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生態產業發展
一、著力發展綠色工業
構建綠色循環生產體系。全面開展清潔生產行動,大力推動鋼鐵、石化、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全流程綠色化改造,加快發展綠色產業和環保產業,嚴控“兩高”項目建設,根據項目質量科學統籌能耗指標,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循環生產體系。推動礦產資源加工業向綠色精深方向發展,加快油頁巖、煤矸石、粉煤灰等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推動礦產資源高效利用,加快建設綠色礦山,推動共伴生礦、尾礦回收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發展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提高節能環保服務能力,推動生態環保產業發展。壯大新能源產業規模,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打造高質量發展園區。牢牢守住安全與環保底線,加快推進吉化轉型升級等重大化工產業項目建設,依托經開區、化工園區產業基礎,打造以精細化工、循環經濟、綠色發展為特色的高質量發展化工園區。打造中國碳纖維生產基地,加快建設高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實施“滿城芯”工程,推動中國北部(蛟河)石材循環經濟產業園、磐石金隅新型建材產業園建設發展,發展石材、礦渣循環利用產業。聚集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中高端產業,大力引進培育科技含量高、設備工藝先進、管理體系完善、市場競爭力強的“專精特新”企業,為產業轉型升級注入綠色發展動能。持續推動清潔生產審核。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雖未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但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按照《清潔生產審核辦法》關于“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兩次審核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五年”的規定,應開展第二輪及以上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企業;在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紙、原料藥、電鍍、農副產品加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垃圾焚燒發電、印制電路板制造等行業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企業。
二、著力發展綠色農業
優化升級農業結構。遵循城市和鄉村各自的發展規律,科學劃定生態、農業、城鎮空間,確定城鎮開發邊界。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守住耕地紅線,為國土空間格局優化提供基礎。加強綠色農業建設。全面推廣綠色清潔種養方式,發展壯大生態產品、林特資源等產業,深入開展綠色有機農業示范市縣創建活動,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全面實施“秸稈變肉”“過腹還田”工程,推動肉牛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打造綠色生態高標準農田樣板帶,推動建設高標準農田。積極發展林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特色養殖,加快建設林下食用菌基地、山野菜栽培基地和中草藥培育基地。依托農業科研成果,引進先進農業技術,打造農業高質量發展平臺。
三、著力發展生態服務業
構建綠色服務業發展格局。聚集生態旅游、綠色交通、綠色金融、綠色物流、共享經濟等領域,持續提升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積極構建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現代服務業發展格局。構建綠色交通體系。統籌推進鐵路、公路和航空網絡建設,打造立體互聯,多種運輸方式銜接順暢、高度融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以公共交通為主導,構建傳統與新型結合、系統集成的智慧交通體系。積極打造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渡口,對已建成的交通基礎設施拓展服務功能,倡導使用新能源運輸工具或實施設備節能改造,減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大力推進市域鐵路建設,規劃建設城市慢行系統。加快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布局合理、結構優化高效低耗、多式聯運的現代化物流體系。持續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協調貨運班列擴大開行范圍,進一步降低社會物流成本。加快發展多式聯運,積極搭建鐵運與水運、汽運、空運合作平臺,大力開發“班輪+班列”“期貨交割庫”“北糧南運”等多式聯運新產品。規劃建設數字物流港,積極引進行業龍頭企業,推動物流產業數字化、集約化、智慧化發展。著力發展生態旅游。充分依托松花湖、紅石湖、白山湖自然資源稟賦,打造“三湖”旅游休閑帶。圍繞冰雪、避暑等生態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生態旅游。著力發展冰雪產業,推動冰雪旅游、冰雪運動、冰雪文化、冰雪裝備等加快發展。促進全民綠色消費。全面樹立綠色消費、低碳消費理念,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積極推進低碳社區、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城鎮試點建設。開展“光盤行動”,反對過度包裝,倡導綠色出行,讓綠色消費成為習慣。
第四章 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強化協同治理新舉措
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實施空氣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重點開展煤煙型污防控、工業污染源防治、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整治、揚塵精細化管控及農業廢氣源管控等工作,加強其他污染物治理,推進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重點減排,實現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第一節 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一、深入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深入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治理,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實行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根據吉林市污染特征,實施季節性污染調控,在夏季(4~7月)臭氧污染嚴重時段,重點加強對VOCs排放企業的管控;在冬季采暖期(10~4月)PM2.5污染嚴重時段,加強對燃煤供熱鍋爐的管控。到2025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90%,細顆粒物平均濃度≤30微克/立方米,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增長趨勢。
二、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體系
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工業企業“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夯實重污染天氣應對基礎。依托國家環境監測與預報網及吉林市的環境氣象預測網,及時預警不利氣象條件對空氣質量的影響。實現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對行動統一。在重污染應對、執法督察等方面推進行政區域內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的縱向和橫向聯動,持續深化區域信息共享機制。協同開展秸稈焚燒污染、燃煤污染等污染問題治理,全力應對大范圍重污染天氣。到2025年,重污染天氣控制在5天左右。
第二節 分類推進大氣污染治理
一、深入推進燃煤污染控制
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加快清潔能源和外來電力替代,大力提高天然氣利用水平。加大燃煤鍋爐整治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機組,大力推動大型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嚴格燃煤鍋爐準入,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新建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推動大型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推動裝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下燃煤火電機組的污染治理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動35蒸噸及以上供熱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鍋爐監管力度,對不能穩定達標的鍋爐進行深度改造,充分利用自動監控、監督性監測、隨機抽查等手段,對超標企業實行“冬病夏治”。推進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逐步關停小火電,火電行業加快淘汰落后的燃煤機組,嚴控火電燃煤機組增長速度,優化煤電、氣電占比,提出加快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建設,為火電行業碳減排做好基礎工作。
二、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治理
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推進鋼鐵、水泥行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水泥、玻璃、鑄造、金屬冶煉等行業廢氣深度治理。加大工業污染源煙氣高效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力度,重點排污單位規定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全面加強工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強化源頭防控,對排放強度高的重污染行業實施清潔化改造。加快清理淘汰類工業爐窯及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到 2025 年,全市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 8040 噸。
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全過程整治
抓好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聚集石化、化工、涂裝行業和化工園區、經開區等產業園區,建立健全全過程控制體系,持續加強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切實提升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能力。到 2025 年,全市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5500噸。推進移動源污染治理。推進全市互聯互通“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建設,嚴格執行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限行、禁行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車研發和推廣力度,強化成品油質量監管,加強對在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管理。開展柴油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快淘汰老舊車輛,持續推進重點路段重型柴油貨車的路檢路查,協同做好重型柴油貨車排放監督抽測工作,嚴厲打擊超標排放違法行為。加強車用汽柴油生產和流通領域監督管理,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開展油品生產、銷售和儲存環節常態化監督檢查。在規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內,鼓勵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油氣回收裝置管理。建立健全儲油庫、加油站監管臺賬,開展油氣污染治理設施檢查,對不按規定安裝和使用油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依法進行處罰。加強餐飲油煙治理。嚴查露天燒烤,加大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力度,倡導其使用清潔燃料,餐飲服務場所、機關、學校食堂大灶要加裝集氣罩,建設密閉的油煙排放管道,安裝經國家認可單位檢測合格的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并使用。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的方式,建立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制度化、常態化監管機制,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切實鞏固餐飲油煙整治成果。
四、加強揚塵污染防治
扎實開展城市揚塵污染防治。推進城市揚塵精細化管控,嚴格實施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加大渣土運輸車國內未封閉運輸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持續提高城市道路清掃機械化作業水平。
五、加強農業廢氣源管控
氨(NH3)排放控制。推廣封閉式負壓養殖,減少養殖業氨排放。推廣化肥減量增效,以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為重點,推進科學施肥減量增效,實現化肥零增長。提倡氮肥深施、混施,可以提高肥料利用率,減少 NH3揮發。全面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實行秸稈全域禁燒,深入落實秸稈禁燒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露天焚燒行為。運用衛星監測、視頻監控等多種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違規焚燒問題,基本消除秸稈露天焚燒現象。
六、加強其他污染物治理
加強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推進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的協同控制,推進工業、能源、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低碳發展,通過科技創新攻關,培育綠色低碳發展新動能,從源頭上實現可持續減碳。強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隊伍和能力建設。逐步削減并最終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生產和使用。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生產、使用國家公布的限制或者禁止生產、使用、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對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的生產、銷售、使用、進出口等實行配額許可或備案管理。在財政、稅收、價格、政府采購等方面鼓勵、支持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替代品和替代技術及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檢測、監測技術和方法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鼓勵對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進行回收、循環利用和轉化利用。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加強化工、制藥、工業涂裝等行業的惡臭污染綜合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等加大密閉收集力度,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惡臭污染問題。嚴格建設項目的有毒空氣污染物環評審批,開展鉛、汞、錫、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調查監測,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深入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控工作。完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數據統計工作,摸清底數,建立管理清單。制定重點排放源定期監測制度,開展監督性監測和自主性監測;嚴格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項目環境準入,落實污染物削減和控制措施,確保達標排放。
第五章 改善水環境質量,開啟“三水”共治新模式
第六章 改善土壤、地下水環境,創建整潔優美新農村
第七章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構建生態安全新屏障
第八章 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實現聲環境質量新改善
第九章 加強固廢污染防治,推行“無廢城市”新理念
第十章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制定應對氣候新舉措
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制定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主動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持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力爭實現我市2030年前碳達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目標愿景。
第一節 推動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
積極發展低碳產業、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導低碳生活。積極穩妥推動吉林市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領域結合自身發展實際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推動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制定碳達峰目標。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開展行業二氧化碳總量控制試點,探索打造低碳試點,推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里下達指標任務。健全排放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監管制度,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
第二節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一、控制工業二氧化碳排放
推動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聚焦鋼鐵、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實施生產工藝深度脫碳、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等綠色低碳技術示范工程。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推動副產氣體高效利用;支持吉化企業推進煉化一體化生產,鼓勵石化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深挖鋼鐵企業節能降碳潛力,強化產業協同,構建清潔能源與鋼鐵產業共同體,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試點示范,實施低品位余熱供暖;落實鋼鐵企業碳排放標準及績效評價標準,配套實施差別化電價、水價、停限產等政策,引導鋼鐵企業加快低碳轉型。開展水泥生產原燃料低碳化替代技術,鼓勵利用固體廢料協同處置減少煤炭消耗,鼓勵使用余熱或者電能進行烘干,推廣使用粉煤灰和鋼渣等工業固體廢物替代石灰質原料和普通混合材,實行高效節能技術改造;鼓勵研發新品種低碳水泥,推進水泥低碳產品認證與標識。推廣國家級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吉林化學工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的試點成功經驗,積極開展低碳園區試點建設。
二、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
大力發展低碳交通,完善城市綠色交通運輸體系。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鼓勵綠色出行。推廣共享出行,規范共享單車、共享汽車運營。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購置能效等級高的運輸裝備和機械設備。
三、控制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
全面推行綠色建筑,大力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強化新建建筑節能。到 2025 年,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過 80%。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推廣余熱利用、高效熱泵等低碳技術。加大綠色建筑管理,強化對公共建筑用能監測和低碳運營管理。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商業和行政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開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建筑節能,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等。
四、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工業領域,開展煤層氣甲烷、油氣系統甲烷控制工作,有效捕集煤層氣甲烷;積極控制工業過程中的氫氟烴(HFCs)、笑氣(N2O)、全氟化合物(PFC)、六氟化硫(SF6)等溫室氣體。實施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農業領域,持續推進化肥減量增效、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工作,減少農業領域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加強農機農藝結合,優化耕作環節,實行少耕、免耕、精準作業和高效栽培,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等,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廣畜禽飼養粗飼料質量改善、營養調控和飼料添加劑等技術,實施舍內干清糞、糞便厭氧處理并回收利用沼氣等手段,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建設禽畜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控制禽畜溫室氣體排放。廢棄物領域,推進垃圾填埋場填埋氣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設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鼓勵城鎮污水處理采用半地埋式全封閉設施,污水處理廠推廣先進污泥處理技術,降低污泥發酵產生的甲烷排放。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分類系統的建立。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補齊廚余垃圾和有害垃圾處理設施短板。
五、增強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因地制宜加強對森林的經營管護,促進森林生長,維持和提高森林覆蓋率:退耕、禁牧、封山和人工造林種草相結合重點營造生態林。調整林分密度、樹種組成,推進林分結構調整,針對性提升森林質量。加強濕地生態保護與恢復,增強濕地儲碳能力。加強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開展碳匯計量監測,鼓勵碳匯造林。嚴格實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減少森林碳排放。到 2025 年,森林覆蓋率達到 56%。持續實施黑土地保護工程,積極推廣有機肥增施、秸稈生物質炭、粉碎還田、過腹還田等技術及以農作物秸稈覆蓋還田、免耕播種為主要內容的保護性耕作技術,提升農田有機質含量。集約管理農田,實行農林復合、林草復合經營方式,提升農田碳匯能力。
第三節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一、提高城鄉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城鄉建設總體規劃中落實適應氣候變化的要求。提升城鄉極端氣候事件監測預警、防災減災綜合評估和風險管控能力,完善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應對和防范措施,實現及時高效預警和部門信息共享,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結合洪澇、干旱、低溫、高溫、雷電、大霧等氣象災害風險,科學規劃建設城市生命線系統和運行方式,加強供電、供熱、供水、排水、燃氣、通信、交通運輸等城市生命線系統建設,對重大水利工程進行必要的安全復核,根據氣溫、風力與冰雪災害變化情況以及城市內澇及熱島效應狀況,提升建造、運行和維護技術標準,保障設施在極端氣象條件下平穩安全運行。
二、提高農業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以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水與節水設施等為主要建設內容,加強高標準農田和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升農情監測網絡現代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農業災害預警與防治體系,普及綠色防控與災后補救技術,增加農業備災物資儲備,擴大農業災害保險覆蓋范圍。以基礎氣象數據為依托,農業氣象適用技術研發應用全面融入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培育和選用高光效、耐旱作、耐低溫的農作物優良品種,推廣節水灌溉、旱作農業、抗旱保墑保護性耕作等適應技術,建設排灌溝渠、提灌設施、集雨蓄水設施。推廣以秸稈還田為主的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綜合技術,提高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三、提高林業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堅持因地制宜,宜林則林、宜灌則灌,科學規劃合理調整與配置造林樹種和林種、林分結構、造林時間和密度。加強森林火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林業有害生物防控體系建設,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和測報點建設。完善自然保護地網絡管理、基礎設施和管理機構能力建設,加強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大力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強對生態功能區濕地等生態系統的保護,促進退化生態系統的功能恢復。
四、提高水資源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大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強化水資源保護,落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推進水權改革,推行地下水雙控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地下水開發利用。加強中水、礦井水和雨洪等非傳統水源的開發利用。調整城鎮發展和產業布局,加強重要江河堤防建設和河道整治,嚴禁侵占河灘及行洪通道,加強洪水風險管理,建立有效的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體系。
五、加強人體健康對氣候變化適應能力
完善氣候變化脆弱地區公共醫療衛生設施,合理布局優化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置;探索研究氣候變化相關疾病,特別是相關傳染性和突發性疾病流行特點、規律及適應策略、技術研究,建立對氣候變化敏感的疾病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公眾信息發布機制。制定氣候變化影響人群健康應急預案,加強高溫中暑、低溫雨雪冰凍、沙塵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勞動保護。加強與氣候變化相關衛生資源投入與健康教育,提升公眾適應氣候變化健康保護知識普及率和極端事件應急防護技能,提高人群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第四節 基礎制度和能力建設
一、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基本制度
按要求逐步推進建立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持續強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強度控制目標及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實現強度和總量新一輪“雙控”。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特點、產業布局等因素,制定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實施方案,加強能源消費目標指標分解,強化指標約束。推進實施二氧化碳控制專項行動,深入推進工業、能源、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強化節能減排措施的落地實施。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制度。探索將碳排放強度和總量控制要求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將溫室氣體排放和氣候變化影響評價納入現有環境影響評價體系,推動產業園區、重大經濟技術政策、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環評中開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強化減污降碳協同管控和環境準入。在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中深化“兩高”項目環境準入及管控要求。以“兩高”行業為主導產業的園區規劃環評應增加碳排放情況與減排潛力分析,推動園區綠色低碳發展。升級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推進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統一采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
二、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
構建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營造有利于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環境,充分發揮環境經濟政策對于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引導作用。激發社會資本的動力和活力,支持和激勵各類金融機構開發氣候友好型的綠色金融產品,鼓勵“政銀擔”“政銀保”“銀行貸款+風險保障補償金”“稅融通”等合作模式,依法建立損失分擔、風險補償、擔保增信等機制,規范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穩步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機制建設,逐步擴大交易主體范圍,適時增加符合交易規則的投資機構和個人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和外資企業在氣候投融資領域的務實合作,積極借鑒國際良好實踐和金融創新。
三、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核算
建立應對氣候變化統計指標體系,涵蓋氣候變化及影響類指標、適應氣候變化類指標、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類指標、應對氣候變化資金投入指標、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管理指標等。將溫室氣體排放全面納入排放源統計調查,定期開展溫室氣體基礎統計和調查,加強統計和調查數據質量評估。統籌溫室氣體監測、生態系統碳源匯監測、生態系統質量穩定性監測。開展年度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完善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報告制度,構建政府、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監測、報告與核查工作體系。
第十一章 提升環境治理能力,構建環境治理新體系
構建以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為統領,以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為關鍵,以深化企業主體作用為根本,以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為導向,以全面推進依法治理為保障,以更好動員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為支撐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吉林市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建設生態環境良好的綠美江城。
第一節 完善環境治理責任體系
一、落實環境治理政治責任
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突出位置,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依法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管行業、管生產經營、管自然資源資產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履行好本部門、本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合力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二、健全環境治理監管機制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嚴格制定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規則,細化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研究建立生態環境監管盡職免責機制。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健全完善交叉執法、異地執法、提級辦理等執法機制,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聯合調查、案件移送制度,強化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懲治。推動跨區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機制。
三、完成生態環保督察整改任務
完成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任務,嚴格按照整改要求,對標對表、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整改措施,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對于已辦結銷號的各級生態環保督察信訪案件,特別是重復訪和群眾不滿意案件,定期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未辦結的信訪案件,要抓緊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按期辦結銷號。著力解決群眾身邊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第二節 完善環境法規政策體系
一、落實執行生態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大氣污染防治、城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自然保護地保護、河道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嚴格執行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控制)等環境保護標準,嚴格執行環境監測、環境影響后評價、排污口規范化管理等技術規范。
二、健全環境投入保障政策
落實環境治理多元投入機制和森林、草原、濕地、水流和耕地五大生態保護補償體系。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用足用好現行促進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快推進綠色金融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有關部門為企業提供綠色信貸支持、基金支持。推動落實環境高風險領域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引導保險機構拓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業務。建立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政策體系。鼓勵發展重大環保裝備融資租賃。
三、完善環境保護相關政策
完善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的相關政策。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體系,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政府目標責任制。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加強案件線索篩查、重大案件追蹤辦理和修復效果評估。完善生態公益訴訟制度,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進行銜接。按要求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第三節 完善環境治理支撐體系
一、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能力
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現環境質量、污染源和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不斷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技術體系,全面提高監測自動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推動實現環境質量預報預警,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加大精準、快速、便攜化監測裝備應用,保障監測用房、監測用車,為監測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必要條件。
二、提高生態環境監管能力
落實環境監察機構的垂直改革工作。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標準化建設,增強縣(市)區級執法力量,著重加強生態保護方面執法隊伍建設。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加強智能監控和大數據監控,依托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和載體,充分運用移動執法、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手段,實時監控、實時留痕,提升監控預警能力和科學辦案水平。“十四五”期間建設完善生態環境網格化“智慧監管”平臺,實現集監測、預警、指揮、執法、管理五位一體的綜合環境監管模式,為定量化和科學化的污染防治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加強環境法律、法規的培訓工作,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培訓工作,請專家和經驗豐富的監察人員講解環境現場監察工作重點要點,大力提高環境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
三、創新環境污染治理能力
加快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精細化發展,深入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等機制,支持開發區、產業園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開展試點示范。鼓勵第三方治理單位延伸產業鏈,探索一體化服務模式。積極爭取國家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試點,推進系統治理。推行環保管家、環境顧問服務,為企業提供定向精準的環境治理服務。對工業污染地塊推行“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
四、提升環境科技創新能力
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科技發展的重要領域納入市科技發展規劃,加快推進生態環境重大技術攻關。持續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環保企業聯合開展關鍵性技術研究。
五、強化環保產業支撐能力
加快推進環保產業集聚發展,鼓勵中小型環保企業集中發展,形成具有較強輻射帶動作用的龍頭骨干企業。推動環保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加快提高環保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對符合國家建設管理規定、安裝環保設施的燃煤發電機組全面落實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政策,對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運行企業生產用電給予大工業用電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設施運行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
第四節 完善企業社會責任體系
一、落實環境治理主體責任
督促企業落實“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損害賠償、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制度,加強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落實管理體制、污染治理、生態保護、風險管控、應急處置等措施,強化資金投入、物資保障,規范自身生態環境保護行為。
二、強化社會公眾監督責任
健全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進一步拓寬舉報渠道,充分發揮“12345”“12369”等熱線作用,暢通群眾信訪渠道,完善群眾舉報生態環境問題的信訪受理和督辦機制,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的生態環境問題,確保群眾舉報“投訴有門,處理有果”。制定《吉林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實施細則》,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參與,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的氛圍。加強輿論監督,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問題主動公開機制,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
第十二章 落實規劃保障措施,譜寫生態環保新篇章
“十四五”期間,吉林市要以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為統領,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落實省委“三個五”戰略和推動中東西“三大板塊”協調發展、構建“一主、六雙”產業空間布局要求,大力實施“四六四五”發展戰略,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深入推進生態保護系統化、環境治理精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低碳經濟循環化、生活方式綠色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城市。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一、明確職責分工,落實目標考核
吉林市政府對全市環境質量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責,各級政府應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實施規劃任務項目。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把規劃執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各縣(市)區細化部門實施規劃責任,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清單,每年向市政府報告落實情況。各職能部門按照生態環境監管職責,抓好本行業、本系統的規劃落實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實施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分工負責、市縣鄉村合力攻堅的工作推進機制,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加大投資,確保措施落地可行、責任到人。環境質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減排、生態環境修復、環境安全保障、環境監管等各項環保任務全部分解落實到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對環境保護的指標和主要任務實行年度目標管理,定期進行考核并公布結果,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考評的重要內容。
二、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部門聯動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與全市總體規劃及各部門規劃的統籌協調,完善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發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合執法作用。在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理上協同合作,提高政府部門對環境應急事件的反應速度與處置能力。各有關部門要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按照管發展、管行業、管生產經營、管自然資源資產必須管環保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要定期調度并向政府報告規劃主要指標和重大任務實施進展情況。全市上下齊心協力,共同推進“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節 統籌整合資金,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一、統籌專項資金,爭取政策支持
確保規劃項目的順利實施,各級政府要統籌各類專項資金,向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傾斜,加大污水、垃圾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黑臭水體整治、河湖保護修復、飲用水源地保護、自然保護地規范化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對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修復與建設、先進適用技術研發示范等給予支持。積極把握上級環保政策和資金支持方向,全力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扶持。一是加強政策研究,密切關注國家及省里的資金支持方向,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爭取規劃項目全部進入預算項目儲備管理庫。二是加強協調匯報,安排專人負責指導項目申報工作,精心組織,做好項目包裝和材料收集,提高項目編報質量。
二、拓寬資金來源渠道,確保環保資金投入
拓寬環保資金來源渠道,建立“政府搭臺、市場運作、多元投入、社會參與”的環保投融資機制,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采取新型融資模式,通過發行專項債券、采用 PPP 模式,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社會捐贈資金等增加投入,支持經營性、準公益性、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創新環境保護領域財政資金支出方式,切實提高資金執行率,提升資金使用效益,推廣競爭性申報評審方式,逐步從“補建設”向“補運營”“前補助”向“后獎補”轉變,探索建立動態補貼機制。
第三節 堅持創新引領,加大綠色科技投入
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強化政府引導,深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完善科技創新治理體系,熟練運用綠色技術,聯合政府、院校、科研機構及企業科技力量,重點集成現有成熟的科技成果和技術方法,升級生態環境保護和行業企業治污技術模式,用科學思維、科技手段,提高治污效果和效率,解決面臨的復雜環境問題。針對吉林市生態環境管理重大需求,學習借鑒全國乃至國際生態環境科技前沿技術,建立現代化的生態環境技術體系,提升科技成果質量。強化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等領域的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著力突破一批核心技術,為科學治污提供技術保障。加強生態環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人才引進、培養、激勵和考核機制,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完善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將技術成果盡快轉化為生產力。推動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推動“互聯網+”智慧環保建設,構建創新、科技、綠色環保體系。
第四節 強化環境監管,打造生態環保鐵軍
完善工作執行的責任機制、考核機制和獎懲機制,提高工作執行能力和環境執法監管能力,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保鐵軍。進一步完善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健全環境監管工作機制,分解落實相關責任,實行部門聯合執法,協同監管。加強環境監管工作,實行日常巡查、暗訪、環保專項行動與督查相結合,嚴格按照環保部的要求企業開展明查和暗訪,對群眾的舉報和投訴及時查處反饋。加強業務學習培訓,提升環境監管水平。進一步夯實理論基礎,提升知識儲備,提高業務素質能力,成為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強作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第五節 鼓勵公眾參與,加強完善社會共治
公眾擁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公眾參與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最重要的制度性手段之一,是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新形勢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因此,要全面推進環境信息公開,各級各部門要暢通公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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