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鹽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鹽池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2023年實施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熱及“煤改電”、“煤改氣”工程。一是根據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條件,積極推進空氣源熱泵、燃氣壁掛爐等分散式清潔取暖設施。二是按照“電改優先、氣改補充、合理負擔、惠及民生”原則,實施農戶熱源清潔化改造。
實施目標:一是鹽池縣農村分戶取暖項目按照《吳忠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三年規劃目標任務,2023年項目總戶數1萬戶,項目總投資2億元。其中中央預算補助資金4400萬元,縣財政配套控制在900萬元以內,農戶自籌1.47億元。二是鹽池縣農村建筑能效提升項目爭取中央補助資金1367.1萬元,實施19.53萬平方米外立面保溫改造項目;三是鹽池縣農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項目爭取中央補助資金996.1萬元,實施14.23萬平方米農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項目。四是高沙窩鎮熱電聯產項目,項目規模610萬平方米;五是爭取中央補助資金471萬元,實施鹽池縣大水坑鎮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
資金補貼標準:采取空氣源熱泵、燃氣壁掛爐供暖、“太陽能+”方式進行改造的:中央資金補貼標準為4400元/戶,地方資金補貼標準為900元/戶,其余部分由農戶承擔。自主安裝:選用已通過評審的產品,符合本方案中安裝方式,滿足制熱效果好、高效節能、使用壽命和保修期限較長等條件的清潔取暖產品,參照以上補貼標準給予補貼。熱泵熱風機+電直熱供暖方式:農村低收入群體可以安裝,中央資金補貼標準為4400元/戶,地方資金補貼標準為900元/戶。

鹽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鹽池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鹽政辦發〔2023〕2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2023年鹽池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鹽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3年鹽池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吳忠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有關部署,全面推進鹽池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提高全縣農村居民冬季取暖水平,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努力實現“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依據《吳忠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吳政辦發〔2021〕36號)、《吳忠市2022年冬季清潔取暖推進工作方案》(吳清潔取暖辦〔2022〕2號)結合《鹽池縣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工作方案》(鹽黨辦綜〔2022〕52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緊密結合鹽池縣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資源稟賦和農戶傳統取暖習慣,按照“政府推動、企業為主、農戶可承受”的思路,打造節能減排、清潔高效、長效長治的清潔取暖示范城市,扎實穩妥推進鹽池縣2023年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堅決完成既定目標任務。
(二)工作原則
1.屬地管理,統籌協調。清潔取暖項目由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發改、財政、住建等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面推動項目落實。
2.因地制宜,合力推進。各鄉鎮結合實際情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提供多種采暖安裝方式,供農戶自主選擇。
3.政府推動,市場運作。政府統籌支持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鄉鎮、農戶、企業商談簽訂三方協議約定支付方式并組織實施(支付分兩種方式:一是直接支付給農戶;二是支付給安裝企業)。
4.精準施策,可持續發展。按照農戶“房屋面積、實際收入水平、自主選擇取暖方式”原則,建立長效機制,確保農戶用得起、用得好,推動清潔取暖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實施目標
一是鹽池縣農村分戶取暖項目按照《吳忠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三年規劃目標任務,2023年項目總戶數1萬戶,項目總投資2億元。其中中央預算補助資金4400萬元,縣財政配套控制在900萬元以內,農戶自籌1.47億元。二是鹽池縣農村建筑能效提升項目爭取中央補助資金1367.1萬元,實施19.53萬平方米外立面保溫改造項目;三是鹽池縣農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項目爭取中央補助資金996.1萬元,實施14.23萬平方米農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項目。四是高沙窩鎮熱電聯產項目,項目規模610萬平方米;五是爭取中央補助資金471萬元,實施鹽池縣大水坑鎮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
三、重點任務及完成時限
(一)鹽池縣農村分戶取暖項目
2023年實施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熱及“煤改電”、“煤改氣”工程。一是根據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條件,積極推進空氣源熱泵、燃氣壁掛爐等分散式清潔取暖設施。二是按照“電改優先、氣改補充、合理負擔、惠及民生”原則,實施農戶熱源清潔化改造。
實施單位:各鄉鎮
完成時限:2023年6月31日
(二)鹽池縣農村建筑能效提升項目
對鹽池縣農村住宅外墻實施外立面保溫工程。
實施單位:各鄉鎮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三)鹽池縣農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項目
對鹽池縣縣域內部分村部、衛生院、中小學及幼兒園等建筑原有燃煤鍋爐改造為空氣源熱泵及“太陽能+”安裝方式。
實施單位:各鄉鎮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四)鹽池縣高沙窩鎮熱電聯產項目
安裝浸沒式高壓電極蒸汽綠電鍋爐、太陽能槽式集熱器,配套建設光伏發電廠,解決園區及高沙窩鎮及鹽池縣城集中清潔供熱問題;建設1×65MW+1×30MW背壓汽輪發電機組,配套3×260t/h循環流化床鍋爐,新建供熱管線約40km,自高沙窩工業園區熱動力島熱源點直埋敷設2×DN900熱水管道至鹽池縣城區,以滿足鹽池縣城600萬平方米(平均)采暖負荷和高沙窩鎮10萬平方米(平均)采暖負荷需求。
實施單位:鹽池縣發展和改革局、鹽池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1日
(五)鹽池縣大水坑鎮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
在目前鍋爐房基礎上進行清潔化改造,在原配置基礎上安裝除硫脫塵裝置改造或新建燃氣鍋爐,新增清潔取暖面積30萬平方米。
實施單位:大水坑鎮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四、綜合驗收
各實施單位要切實規范臺賬錄入和管理,確保臺賬真實準確;設備全部安裝完畢,達到預期供暖效果,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相關部門驗收。
五、重點任務實施要求
(一)鹽池縣農村分戶取暖項目安裝方式
1.空氣源熱泵熱水機供暖方式
本技術中重點采用低溫式空氣源熱泵供暖機組。
2.燃氣壁掛爐供暖方式
根據鹽池縣天然氣管道進入農村區域狀況,合理規劃燃氣壁掛爐供暖項目,燃氣采暖熱水爐的熱功率應大于15千瓦。
3.“太陽能+多種輔助能源供暖方式”
太陽能供暖系統一般由太陽能集熱器、電熱鍋爐等輔助熱源、蓄熱罐、連接管路、散熱部件及控制系統組成。
4.熱泵熱風機供暖方式
本技術中熱泵熱風機可以與直熱、蓄熱式電供暖設備、電熱炕等進行組合,形成配置1臺熱風機+1 臺直熱式電暖器+1套電熱炕的供暖系統。
5.其他高效節能清潔能源供暖方式
六、保障措施
(一)資金補貼標準
1.鹽池縣農村分戶取暖項目。推行峰時電價,完善煤改電電價政策,針對清潔取暖項目,建立合理的用戶補貼政策,補貼范圍主要包括設備購置費及項目建設費用,具體補貼標準如下:
一是采取空氣源熱泵、燃氣壁掛爐供暖、“太陽能+”方式進行改造的:中央資金補貼標準為4400元/戶,地方資金補貼標準為900元/戶,其余部分由農戶承擔。
二是自主安裝:選用已通過評審的產品,符合本方案中安裝方式,滿足制熱效果好、高效節能、使用壽命和保修期限較長等條件的清潔取暖產品,參照以上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三是熱泵熱風機+電直熱供暖方式:農村低收入群體可以安裝,中央資金補貼標準為4400元/戶,地方資金補貼標準為900元/戶。
2.鹽池縣農村建筑能效提升項目。農村常住戶、房屋為安全住房,優先移民村、居住集中的村進行改造;補助標準為:按照實貼面積計算,中央資金70元/平方米(每戶補助最高70平方米,補助4900元/戶,不足70平方米按照實貼面積計算),超出部分由農戶自行承擔;外墻面保溫隔熱材料及做法要求:保溫板選用90mm厚B2級22kg/m³阻燃型EPS聚苯保溫板,標準網格布及抹灰膠漿(兩層)、錨栓固定。外墻裝飾部分由實施主體自行選擇。
3.鹽池縣農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項目。按照建筑面積補助標準為:中央資金70元/平方米,其余部分由縣財政承擔。
(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
按照吳忠市冬季清潔取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保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任務完成驗收后,及時準確進行資金撥付與結算審計,并做好各項資金往來財務明細及相關憑證存檔工作。
(三)優化電力供應保障
加強電力增容及電網鋪設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各鄉鎮在采暖期前3個月將各村“煤改電”用戶摸排情況報送至供電公司,確保供電公司提前開展項目規劃。同時,強化各相關鄉鎮電力工程屬地協調作用,確保“煤改電”項目順利實施。優化電網結構,完善設備裝備,提高供電可靠性,滿足城鄉用電需求,確保農戶清潔能源取暖用電實現峰谷價格。
(四)金融助力鄉村振興
采取“政府補助+農戶自籌+金融貸款”的模式,充分發揮商業銀行本地化優勢、高效率信貸優勢,為安裝清潔能源設備資金短缺的農戶提供部分貸款服務,有效化解農戶“貸款難”問題,加快清潔能源項目推進速度,為鄉村振興注入金融力量。
七、組織機構與責任分工
為保障項目順利實施,特成立鹽池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全縣項目建設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和督導項目建設工作。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劉娜,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
副組長:王生彥,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成員:縣政府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吳忠市生態環境局鹽池分局、國家電網鹽池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及各鄉鎮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鄭文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李天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要負責項目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等工作。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開展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統計匯總報表、組織聯合驗收、做好協調服務。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統籌協調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整體推進與清潔能源工作有效結合。
縣財政局負責統籌、撥付中央財政資金,籌措落實地方配套資金。
吳忠市生態環境局鹽池分局負責空氣污染監測、統計。
國家電網鹽池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做好“煤改電”客戶新裝及增容業務辦理,做好供電服務保障,同時正確執行“煤改電”電價。
縣各商業銀行負責做好農戶貸款辦理工作。
鹽池縣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各鄉鎮人民政府是行政區域內清潔取暖工作的實施主體與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內清潔取暖項目的實施、信息匯總、上報及項目驗收等工作,并設有專人與領導小組辦公室溝通聯系,定期上報項目進度與完成情況。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決定清潔取暖項目實施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督促落實重大事項;各責任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按照方案要求定期反饋項目推進進程和結果,抓好具體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要大力開展清潔取暖宣傳推廣活動,宣傳清潔取暖現實意義、政策法規,不斷提高農戶的清潔取暖意識,要及時總結提煉清潔取暖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經驗做法,切實形成推進清潔取暖工作、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強大合力。
(三)加強監督考核。政府督查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要定期組織對各鄉鎮清潔取暖工程項目進度和建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各鄉鎮要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確保清潔取暖項目高標準、高質量完成,防止散煤取暖“死灰復燃”,對未能按要求完成進度的項目進行通報;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將每月對入圍企業進行一次績效考核,重點考核清潔取暖設備使用率、產品質量、取暖效果,對工程質量差、服務不到位、群眾投訴多、工程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登記企業取消入圍資格,確保清潔取暖項目更環保、更經濟、更惠民。
(四)加強售后維保。各鄉鎮要與項目技術企業建立不低于5年的售后保障體系,跟蹤監測已安裝設備運行狀態、效果,保證取暖設備正常運行,為設備售后維保提供重要保障。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鹽池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任務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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