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2023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指出,2023年全州秸稈綜合利用率86%以上;建設3個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重點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創建11個示范基地,秸稈綜合利用實現全量化,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秸稈綜合利用典型模式。
鼓勵探索秸稈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探索以秸稈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熱解氣化等生物質能利用,促進減排降碳,改善生態環境。鼓勵以秸稈為原料,生產非木漿紙、人造板材、環保餐具、復合材料等產品,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
建立健全秸稈收集處理體系。以需求為引導、利益為紐帶,建成縣有龍頭企業、鄉鎮有規范收儲組織、村有固定收儲網點的秸稈收集處理體系。支持農機合作社配備秸稈粉碎還田或撿拾打捆機具,在種植面積超過20畝的集中連片壩區和交通便捷的緩坡地提供秸稈機械化還田、收儲和轉運的社會化服務。支持發展秸稈收儲大戶,壯大秸稈經紀人隊伍,將收儲大戶和經紀人與收儲點網格化對應,在坡陡高山、零星地塊等公路沿線區域采用適宜小型山地機械,將秸稈粉碎后進行還田或粉碎回收、壓塊、裝袋后用于飼料化、基料化等利用。在交通不便、有水土流失隱患、不利于機械化操作的區域秸稈應直接覆蓋還田或由秸稈經紀人和農戶自行收集處理。

黔西南州2023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
根據《貴州省2023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我州農作物秸稈(以下簡稱“秸稈”)綜合利用,禁止秸稈焚燒、提升耕地質量、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加快農業綠色低碳發展,結合我州實際,制定2023年黔西南州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進一步落實省委、省政府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秸稈綜合利用的有關要求,堅持“農用優先、多措并舉、疏堵結合、綜合利用”的原則,探索山地秸稈綜合利用模式,建立完善秸稈收集處理機制,促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規模化發展,確保我州秸稈綜合利用取得實效,助推我州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2023年全州秸稈綜合利用率86%以上;建設3個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重點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創建11個示范基地,秸稈綜合利用實現全量化,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秸稈綜合利用典型模式。
三、重點任務
(一)重點推進秸稈飼料化利用(飼草飼料工作科、農機技術推廣科)
結合我州牛羊產業發展需求,大力提升秸稈飼料化供給能力,在適宜機械化收儲的壩區和緩坡地實現玉米秸稈全量化、水稻秸稈50%飼料化利用。全面推廣秸稈揉絲、黃貯、氨化、微貯、發酵TMR、顆粒等飼料化利用技術,鼓勵畜禽養殖場(戶)、飼料加工企業、農機合作社加工利用秸稈,促進秸稈轉化增值。2023年,創建秸稈飼料化利用示范基地6個,全州秸稈飼料化利用量比2022年提升10%以上,為我州牛羊產業新增利用秸稈3.6萬噸。
(二)大力開展秸稈肥料化利用(土壤肥料工作科、農機技術推廣科)
推動水稻、油菜、高粱、薏仁秸稈還田利用,在壩區和適宜機械化操作的緩坡地推廣“秸稈犁耕深翻還田+腐熟劑”模式,在不利于機械化操作的區域推廣“秸稈免耕覆蓋還田+腐熟劑”模式。結合科學施氮技術提高秸稈腐熟速度,促進農田土壤固碳增匯,鞏固提升土地綜合生產能力。病蟲害嚴重或具有連作障礙的秸稈,應采取收集離田模式。2023年,建設秸稈肥料化利用示范基地4個。
(三)積極推動秸稈基料化利用
在有秸稈基料化利用主體的區域,推動油菜、高粱、薏仁等秸稈生產家畜發酵墊床、水稻育苗基質、草腐菌類食用菌基質、花木基質、草坪基料等,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提質增效。2023年,建設秸稈基料化利用示范基地1個。
(四)鼓勵探索秸稈燃料化、原料化利用
探索以秸稈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熱解氣化等生物質能利用,促進減排降碳,改善生態環境。鼓勵以秸稈為原料,生產非木漿紙、人造板材、環保餐具、復合材料等產品,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
(五)創新研發山地秸稈利用技術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山地秸稈利用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增強科技支撐能力。圍繞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發展技術瓶頸,重點研發秸稈飼料精深加工、秸稈快速腐熟劑、發酵墊床等關鍵技術。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及新裝備集成示范與應用推廣。
(六)建立健全秸稈收集處理體系
以需求為引導、利益為紐帶,建成縣有龍頭企業、鄉鎮有規范收儲組織、村有固定收儲網點的秸稈收集處理體系。支持農機合作社配備秸稈粉碎還田或撿拾打捆機具,在種植面積超過20畝的集中連片壩區和交通便捷的緩坡地提供秸稈機械化還田、收儲和轉運的社會化服務。支持發展秸稈收儲大戶,壯大秸稈經紀人隊伍,將收儲大戶和經紀人與收儲點網格化對應,在坡陡高山、零星地塊等公路沿線區域采用適宜小型山地機械,將秸稈粉碎后進行還田或粉碎回收、壓塊、裝袋后用于飼料化、基料化等利用。在交通不便、有水土流失隱患、不利于機械化操作的區域秸稈應直接覆蓋還田或由秸稈經紀人和農戶自行收集處理。
四、保障措施
(一)壓緊壓實責任。各縣(市)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秸稈綜合利用和秸稈禁燒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網格化管理制度,實行縣級包鄉(鎮)、鄉(鎮)包村、村包網格、網格包地塊的分級負責制度。統一加強管理、統一綜合利用、統一處理處置。嚴格執行秸稈露天焚燒“黑斑倒查”和“田主責任追究”制度。
(二)規范建立臺賬。按照農業農村部秸稈產生與利用情況調查標準和方法,健全省、市、縣秸稈資源數據平臺,進一步摸清我州秸稈資源底數,掌握利用情況,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秸稈綜合利用、規劃布局、產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撐。
(三)探索實行獎補。綜合統籌各類涉農政策和資金,落實用地、用電、運輸“綠色通道”等政策措施。加大秸稈收儲運、加工等環節的支持力度,對秸稈離田、利用、收購、運輸等環節的機械購置可參考農機購置補貼標準和方法,由各市、縣自行制定標準進行補貼。對重點縣秸稈社會化服務主體給予補助。
(四)強化督導考核。定期開展督導,定期進行通報,對秸稈綜合利用和秸稈禁燒工作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今后安排資金項目的重要依據。因秸稈露天焚燒被查處的縣(市)和農業經營主體,納入項目申報黑名單。
(七)強化宣傳執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抖音、公眾號等形式,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宣傳,切實增強農民群眾的主動參與意識。積極發動群眾監督秸稈禁燒工作,鼓勵舉報焚燒秸稈行為,并對焚燒嚴重地區予以曝光,對違法焚燒秸稈行為進行處罰,引導群眾形成“不能燒、不敢燒、重利用”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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