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爐具網訊:近日,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人民政府印發《涼州區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突出治理燃煤污染。健全完善煤炭配送體系,適度增加二級煤炭配送網點,年底前優質煤配送率達到90%以上。
全面開展冬季清潔供暖工作。加快推進清潔能源改造。通過集中供熱改造、煤改氣、煤改電等,確保城區市場、沿街商鋪和城中村居民樓冬季清潔取暖,集中供熱和天然氣管網覆蓋不到的城鄉結合部居民全部采用潔凈煤、電采暖等清潔方式取暖。2021年9月底前完成2萬戶清潔取暖改造任務。
持續推進潔凈煤替代。逐步淘汰城郊小煤爐,待拆遷區域使用清潔型煤,年底前涼州城區建成區內小煤爐清零。涼州區金色大道以南,金武高速以東,G30國道以北,馬蹄河以西區域內禁止使用煙煤,全部使用清潔能源或無煙煤、型煤。
落實優質煤價格補貼政策。規范管理配送網點,繼續執行2017年11月6日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優質煤配送網點獎補政策,引導居民使用優質煤,保障居民就近、方便購買優質煤。5月10-12日,第十四屆中國農村清潔取暖博覽會將在河北廊坊舉辦,同期舉辦2021中國農村清潔取暖高峰論壇暨縣域清潔取暖發展峰會。鍋爐展、爐具展、暖通展、廊坊展會、暖博會推出“清潔取暖直播節”活動。原文如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單位:
現將《涼州區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武威市涼州區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用地和農業投入結構“四大結構”優化調整,重點治理燃煤、揚塵、機動車、工業“四類污染源”,著力提升大氣環境監測、精細化管理、污染源監控、執法監管“四大能力”,持續改善涼州城區環境空氣質量。
一、環境空氣質量目標
涼州城區完成市上下達目標任務,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4項氣態污染物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確保不發生人為因素重污染天氣。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突出治理燃煤污染
1.進一步優化煤炭銷售市場、網點。2021年5月底前對煤炭銷售網點進行全面“回頭看”,健全完善煤炭配送體系,適度增加二級煤炭配送網點,取締不符合要求、優質煤配送作用發揮不夠的網點及未納入配送網點的煤炭銷售攤點,年底前優質煤配送率達到90%以上。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回頭看”,常年堅持。
2.強化散煤監督檢查。嚴格監管散煤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進行常態化巡查,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散煤等違法行為。落實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責任制,將散煤監控納入網格化環境監管機制,加強日常巡查,嚴防居民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散煤。對通過電話、網絡等線上方式銷售散煤行為和流動、隱蔽銷售行為開展專項打擊,切斷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煤的銷售渠道。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巡查督查組,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7月—10月開展集中檢查,常年堅持。
3.加大煤質抽檢抽查力度。按要求完成年度監督性抽檢任務,年底前煤炭銷售市場、網點,重點燃煤單位煤質抽檢率達到90%以上,確保用煤單位煤質穩定達到規定標準,嚴懲違規購進、燃用不合格煤炭違法行為。督促煤炭銷售市場、網點、經營者及重點燃煤單位落實煤炭質量管控主體責任,做到次次檢、批批檢,并健全完善臺賬資料。
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按月定期抽檢,常年堅持。
4.全面開展冬季清潔供暖工作。
(1)加快推進清潔能源改造。通過集中供熱改造、煤改氣、煤改電等,確保城區市場、沿街商鋪和城中村居民樓冬季清潔取暖,集中供熱和天然氣管網覆蓋不到的城鄉結合部居民全部采用潔凈煤、電采暖等清潔方式取暖。落實《涼州區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7—2021年)》,依托大型沼氣項目,實施農村清潔改灶項目,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土炕進行全面“回頭看”,適時對重點鎮農戶啟用土坑問題開展專項督查整治,確保已封堵土炕不再重新啟用。2021年9月底前完成2萬戶清潔取暖改造任務。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供電公司、中石油武威昆侖燃氣公司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將冬季清潔取暖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9月底前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
(2)推進農村清潔能源改灶。建成韓佐、大柳、羊下壩、清源等鎮大型沼氣項目,開展周邊農戶清潔改灶試點,穩步推進農村清潔能源替代。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生態環境分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應急管理局、相關鎮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底。
(3)持續推進潔凈煤替代。逐步淘汰城郊小煤爐,待拆遷區域使用清潔型煤,年底前涼州城區建成區內小煤爐清零。涼州區金色大道以南,金武高速以東,G30國道以北,馬蹄河以西區域內禁止使用煙煤,全部使用清潔能源或無煙煤、型煤。
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住建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城郊各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底。
(4)加大天然氣供應和推廣力度。切實提高城鄉居民天然氣入戶率。逐步加大天然氣、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消費比例。繼續實施城區天然氣入戶工程,進一步擴大涼州城區天然氣覆蓋率,2021年10月底前,涼州城區新增天然氣入戶5000戶。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供電公司、中石油武威昆侖燃氣公司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底。
5.落實優質煤價格補貼政策。規范管理配送網點,繼續執行2017年11月6日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優質煤配送網點獎補政策,引導居民使用優質煤,保障居民就近、方便購買優質煤。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常年堅持。
6.嚴格煤炭總量控制。強化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雙控”措施。嚴格落實2021年度煤炭總量控制目標。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中的占比,提高電力用煤在煤炭消費總量中的比重。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相關鎮人民政府、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城區集中供熱公司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7.深化鍋爐綜合整治。
(1)嚴格新建燃煤鍋爐審批。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對于國家明令淘汰的鍋爐、禁止新建的鍋爐以及大氣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鍋爐,不予辦理使用登記。
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
責任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常年堅持。
(2)切實提高集中供暖覆蓋率。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發展實際,加快推進供熱管網建設和改造進度,進一步提高城市集中供熱覆蓋率,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全覆蓋,城市建成區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
加大城區周邊社區、武南鎮區和黃羊鎮區供熱鍋爐淘汰力度,2021年9月底前,全部淘汰取締可并入集中供熱范圍的燃煤鍋爐。新天馬制藥、泰康制藥2臺4蒸噸燃氣鍋爐和涼州醫院1臺10蒸噸燃氣鍋爐完成搬遷后全部淘汰。和平鎮大眾社區1臺10蒸噸燃煤鍋爐、高壩鎮同心苑社區1臺12蒸噸燃煤鍋爐,納入集中供熱。具備實施集中供熱條件的重點鎮要積極推行集中供熱,取締小散燃煤鍋爐。全面淘汰城區及周邊農村居民家用小鍋爐。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黃羊鎮、武南鎮、和平鎮、高壩鎮,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城區集中供熱公司
完成時限:2021年9月底。
(3)推動城市建成區鍋爐升級改造。市人民醫院、城北熱源廠、城西熱源廠燃煤鍋爐均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生物質鍋爐達到燃氣鍋爐排放標準。加大對各鎮小散燃煤鍋爐的排查、整治力度。2021年10月底前,督促轄區內所有燃煤鍋爐房必須建成封閉堆煤場、堆渣場,鍋爐房(包括燃煤、燃油、燃氣鍋爐)均配備集合式煙囪,煙囪高度達到規范要求;將在用1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列入區級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所有在用燃煤鍋爐必須達標排放,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市人民醫院、城區集中供熱公司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底。
(4)推進工業園區(集聚區)集中供熱、供氣。推進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集中熱源工程建設,集中供熱范圍內的分散供熱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部分改造為應急調峰備用熱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熱燃煤鍋爐,確保實現“一區一熱源”。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底。
8.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逐步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主要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準。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常年堅持。
9.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2021年底,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超過15%。鼓勵推廣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解決棄光問題。大力發展新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產業。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相關鎮人民政府、涼州工業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常年堅持。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責任落實。區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各鎮、各街道、各工業園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區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靠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狠抓防治措施落實,認真抓好年度各項既定治理任務措施,強力攻堅,確保每項工作可檢查、可考核、能追責,有效推進各項重點治理任務措施早實施、早見效。
(二)注重目標引領,開展督查調度。區生態環境分局要依據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加強空氣質量監測分析研判,充分運用無人機航拍和衛星遙感監測、智慧涼州等平臺,開展建筑工地、秸稈焚燒等日常監管工作。牽頭單位負責牽頭抓總、督查督辦、上報材料及清單管理工作,每月20日向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報送重點任務推進情況。各責任單位要根據職能分工,狠抓各項具體措施落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做好日常調度、協調、匯總、督辦等工作。
(三)強化執法監管,嚴格督查問責。各有關部門執法機構與屬地管理單位做好行政處罰權事項有效承接,要充分發揮執法效能,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強度。區生態環境分局要協調執法單位嚴格落實“雙隨機”抽查制度,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綜合運用各類執法手段,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對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重點任務推動緩慢、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不力的相關部門(單位),在全區范圍內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目標任務滯后的,由區政府領導約談單位負責同志。對重點任務推進不力、目標任務嚴重滯后,且導致全區無法完成市上下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部門(單位),移交問題線索,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大資金投入,提供政策保障。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統籌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鍋爐拆并或清潔能源改造、土炕改造、煤炭替代與清潔化利用、空氣質量預警預報系統建設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和大氣環境治理能力建設。積極爭取中央、省、市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污染減排“以獎代補”資金、老舊機動車提前報廢財政補貼,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
(五)加強宣傳引導,接受社會監督。區融媒體中心、區文廣和旅游局、區教育局等部門要精心抓好宣傳教育,合理引導社會預期,進一步提振信心,激發全社會參與監督、治理的熱情,新聞媒體要持續加大宣傳報道力度,對大氣污染防治熱點、難點問題,開設專欄,跟蹤報道,宣傳典型,公開曝光;區公安、住建、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公布舉報受理電話,接受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污染舉報,對群眾舉報的問題要及時受理、辦理;區生態環境分局要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宣傳力度,暢通12369環保熱線和微信舉報平臺,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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