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河北省張家口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張家口市2021年空氣質量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應改盡改”的原則,持續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電代煤、氣代煤等多種形式的城鄉清潔取暖。對暫不具備“雙代”改造條件的區域,實行潔凈煤兜底全覆蓋,盡早安排,完善保供配送體系,確保9月底前優質潔凈煤足額足量配送到戶。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清潔煤則清潔煤”原則,推動設施農業用煤清潔化改造。暖博會持續關注農村清潔取暖。
為統籌推進全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落實《河北省深入實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十條措施》,努力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按照《河北省2021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冀氣領組〔2021〕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突出科學決策,強化精準治理、精細管控、協同推進,統籌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和碳排放控制,集中力量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潔取暖、結構調整和綠色轉型、工業企業深度治理、臭氧污染防治、油路車治理、面源整治、重點時段污染物精準管控攻堅戰,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為“十四五”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十條措施為核心。聚焦《河北省深入實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十條措施》治理重點,以縣區和部門為單位研究治本之策,逐條逐項細化任務措施,明確具體目標時限,壓實責任,統籌推進落實,嚴格考核問責。
2.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以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二氧化碳達峰倒逼總量減排、源頭減排、結構減排,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農業結構調整和綠色轉型,實現改善環境質量從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頭預防和治理的轉變。
3.堅持PM2.5和O3協同控制。繼續以PM2.5污染控制為核心,在鞏固PM2.5一次顆粒物減排基礎上,加大氮氧化物和VOCs減排力度,補齊O3治理短板,有效遏制O3濃度增長趨勢,推動PM2.5和O3濃度雙下降。
4.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運用科學思維、科學方法、科技手段,做到問題、時間、區域、對象、措施“五個精準”,切實提高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有效性;堅持依法行政、依法保護,用法治的力量保護生態環境。
5.堅持區域協同聯防聯控。落實國家和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治機制,推進與周邊區域協同會商、協同治理、協同管控。
6.堅持現代治理格局支撐。完善大氣污染治理統籌協同機制,加快構建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大環保”格局,推動大氣污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工作目標
(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全市PM2.5平均濃度較2020年鞏固改善,優良天數較2020年鞏固提升。各縣區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詳見附件1)。
(二)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完成省下達的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年度減排目標。
三、重點任務
(一)著力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潔取暖攻堅戰
1.著力改善能源結構。
推動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消費替代,大力推動光伏發電、風力發電,提升新能源儲存和消納能力。加快推進張家口百萬千瓦風電基地三期項目、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示范項目、張家口—北京可再生能源清潔供熱示范項目建設和可再生能源在清潔供暖、制氫、大數據、交通等領域的應用,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納水平。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力爭達到200萬千瓦,累計達到2200萬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終端能源消費比例力爭達到32%。(牽頭部門:市能源局,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張家口供電公司)堅持以氣定改、以電定改原則,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清潔能源替代,推進以煤為燃料鍋爐和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部門:市能源局)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清潔煤則清潔煤”原則,推動設施農業用煤清潔化改造。(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
2.持續推進清潔取暖。
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應改盡改”的原則,持續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電代煤、氣代煤等多種形式的城鄉清潔取暖。城鎮地區,繼續擴大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覆蓋面積,中心城區(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完成新增集中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宣化區實施宣鋼公司工業余熱協同供暖并入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發電廠熱電聯產熱源工程。萬全區實施東陽熱力、通源熱力2家熱力公司燃煤供暖鍋爐并入國能懷安熱電有限公司熱電聯產熱源工程。(牽頭部門:市城管執法局)農村地區,對已完成“雙代”改造的區域,鞏固清潔取暖成果。認真對照《張家口市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實施方案》和省有關要求,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替代的區域開展“回頭看”,查漏補缺,鞏固使用效果,完成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驗收;加快推進重點縣區清潔取暖改造。9月底前,崇禮區完成剩余散戶清潔能源替代,實現全域散煤基本清零;橋東區、橋西區、經開區、宣化區、下花園區、萬全區、懷安縣、懷來縣、涿鹿縣9個重點縣區完成川區谷地散戶清潔能源替代。(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市能源局、市財政局、張家口供電公司)對暫不具備“雙代”改造條件的區域,實行潔凈煤兜底全覆蓋,盡早安排,完善保供配送體系,確保9月底前優質潔凈煤足額足量配送到戶。暖博會持續關注農村清潔取暖。(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
3.深化鍋爐綜合整治。
加大燃煤鍋爐治理和淘汰力度,加快推進燃油、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提標改造,5月底前全市完成22臺燃油鍋爐、13臺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提標改造。從6月1日起,全市在用鍋爐大氣污染物全部達到河北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5161-2020)排放限值要求;8月底前,全市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實現全部清零。加快推進重點區域內3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提升改造。其中,懷來縣、涿鹿縣加快推進28臺燃煤供暖鍋爐清潔能源替代改造;張北縣、橋西區、陽原縣、赤城縣、蔚縣在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基礎上,對除塵、脫硫設施實施深度治理,具備進一步壓低污染物排放能力,9月底前全部完成。(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4.強化散煤煤質管控。
著力構建工業清潔用煤體系,用煤單位嚴格落實河北省地方標準《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工業用煤煤質標準,非發電工業用煤煤炭全硫≤0.5%、灰分≤15.5%、揮發份≤37%或達到設計要求,發電用煤全硫≤0.8%,灰分≤20%或達到設計要求。強化燃煤電廠、鋼鐵、水泥等重點用煤行業企業爐前煤質監測和管控,安裝爐前視頻監控系統,建立駐廠員制度,持續開展爐前煤質監測監管,嚴禁使用劣質燃料。(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民用散煤經營網點銷售的散煤符合《商品煤質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中“型煤1號”和《蘭炭產品技術條件》(GB/T25211-2010)、《商品煤質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中“無煙1號”要求。(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5.強化散煤銷售環節管控。
嚴格控制散煤經營網點數量,已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不得新設散煤經營網點,對發現的無照經營散煤銷售網點,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全市實際經營散煤銷售網點主體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對煤質抽檢不合格的依法進行處罰。組織開展打擊劣質散煤銷售行動,加強市場監管、公安、交通、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聯合執法,進一步加大春季、夏季等散煤銷售旺季的管控力度,對已完成“雙代”改造區域,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散煤銷售,嚴厲打擊散煤銷售網點及流動銷售、電話銷售、網絡銷售等違規銷售散煤行為。對發現和查處的劣質散煤予以罰沒,交由發改部門統一處置。(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
6.嚴防散煤復燃。
采暖季組織開展散煤復燃專項檢查,借助秸稈紅外視頻監控、無人機飛檢等手段,進一步健全散煤復燃三級網格化監管體系,及時發現和查處散煤復燃問題,對查處的散煤交由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置。完善散煤復燃“發現—處置—報告—通報”制度,確保散煤復燃及時查處整改到位。(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7.強化入省煤質檢查站建設。
相關縣區政府抽調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人員組成專業、穩定的執法隊伍,進一步強化入省煤質檢查站建設和規范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入省煤質檢查站綜合能力。對于運輸目的地為河北省境內,且未攜帶煤質檢驗報告和購銷合同的車輛進行勸返;對攜帶煤質檢驗報告和購銷合同的運煤車輛進行抽檢。煤質抽檢不合格的,檢驗報告由當地縣區大氣辦移交相關的管理部門進行處置。對于提供虛假信息,運輸目的地不真實、不準確,無法查找煤炭使用單位的,由相關縣區大氣辦反饋至入省煤檢站,煤檢站將該車牌號列入黑名單,依法嚴肅查處或禁止入境。(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8.嚴格控制煤炭消費。
堅持“控增量、減存量、提效率”原則,持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嚴格控制鋼鐵、電力、建材等主要行業耗煤量,落實到每一個企業,完成省下達的2021年削減煤炭消費目標任務。嚴格控制高耗能項目建設。(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部門: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八)著力推動碳減排,有效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
53.全面推進碳達峰。
按照省統一部署要求,抓緊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達峰行動方案,推進低碳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和重點行業達峰行動。繼續做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低碳管理工作,確保碳減排與碳補償措施有效落地。以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為基礎,逐步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全面推進能源、工業、交通、城鄉建設、農業等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控排,推廣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做好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項目管理,推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全市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完成省下達的目標任務。(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學技術局、市林業和草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分工協作。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重要位置,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堅持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統籌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市委、市政府不定期召開全市大氣工作調度會,聽取各項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將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納入市領導包聯縣區重要工作內容。市大氣辦充分發揮協調牽總作用,構建指揮有力、協作緊密、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各縣區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認真落實轄區空氣質量點位長責任制,研究制定有力工作措施,量化目標任務,扎實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各職能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原則,強化協調配合聯動,切實形成齊抓共管、協同攻堅的工作格局。
(二)提升監控能力和監管水平。積極運用《張家口市空氣質量提升規劃實施方案》中期評估研究成果,指導開展大氣綜合治理,在動態更新的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基礎上,開展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強化技術協作支撐,聘請第三方專業技術團隊為全市空氣質量預測、制定實施精準減排措施、開展減排措施效果評估、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等工作提供精準技術服務。不斷完善全市工業企業污染源在線監測、秸稈禁燒視頻監控、工業企業料堆料場在線監測、機動車排放檢驗信息系統、建筑工地PM10在線監測、重點行業門禁視頻等監控平臺建設,推進跨省界縣安裝黑煙抓拍遙感監測設施,加快“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和統一平臺建設,實現對涉氣污染源精準管控。
(三)強化嚴格執法和精準執法。持續推進鐵腕治污,統籌市、縣環境執法力量,深化體檢式、預防式、服務式執法理念,聚焦大氣環境違法問題,采取暗查、夜查、交叉執法、巡回執法等方式,結合大氣污染物時空分布特點,及時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不利氣象條件應對、揚塵整治、臭氧污染治理等專項執法檢查和聯合執法行動。落實“兩隨機一公開”,嚴厲打擊偷排偷放、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各類涉氣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切實用法制手段保衛藍天。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質量比對性檢查,嚴厲打擊在線數據弄虛作假、刪除篡改生產運行記錄等違法行為,嚴肅追究有關涉事人員刑事責任。
(四)強化督導幫扶和問題整改。對空氣質量不降反升、重點工作推進緩慢、涉氣違法問題突出、責任落實不力的縣區或部門,市大氣辦按照提示、預警、督辦、問責“四步走”工作機制,督促其強化責任擔當,盡快補齊短板,以責任倒逼工作落實。加大河北省第十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組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力度,認真對照問題清單,層層壓實各方責任,推動問題高質量整改到位。對已完成整改銷號的,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治理成效;對尚未完成的,明確整改時限,加快組織推動,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責任落實到位。
(五)強化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加強中央生態環境資金使用績效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儲備庫,提高項目儲備質量,加大對清潔取暖、VOCs治理、工業爐窯治理等重點項目資金支持力度。落實省鋼鐵、焦化、火電、水泥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差別化電價政策實施,鼓勵企業通過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形成富余排污權,用于市場交易。加大對綠色發展企業的支持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稅減免優惠政策,完善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政策,支持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融資。
(六)強化宣傳引導和全民參與。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宣傳引導作用,加強大氣污染治理熱點新聞發布、政策解讀和新媒體宣傳,積極宣傳全市大氣治理工作取得的新做法、新經驗、新典型,營造濃厚氛圍。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熱點和公眾關切。加強社會參與,組織開展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積極倡導綠色消費、綠色出行、低碳生活。強化社會監督,暢通“12345”政府服務熱線,推廣“綠色張家口”APP軟件系統,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有獎舉報制度,增強廣大群眾大氣污染防治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繼續開展“最美藍天衛”推選活動,提升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積極構建全民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
掃碼申請加入
農村清潔取暖賦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