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財政部下發《財政部關于下達2022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顯示,本次共下達資金91.5億元,共涉及32個省市地區,其中北京1598萬,天津1855萬,河北3940萬,山西2647萬,內蒙古105641萬,遼寧107087萬,吉林105724萬,黑龍江81813萬,上海1765萬,江蘇2885萬,浙江3073萬,安徽2048萬,福建1852萬,江西2119萬,青島109813萬,河南51207萬,湖北2343萬,湖南2064萬,廣東2780萬,廣西1769萬,海南1367萬,重慶1291萬,四川2216萬,貴州1161萬,云南1588萬,西藏76萬,陜西2014萬,甘肅73525萬,青海81094萬,寧夏105433萬,新疆26333萬,兵團24879萬。
通知明確,該資金用于支持開展減污降碳等方面相關工作。各省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1〕46號)等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貫徹好“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做好項目儲備工作,盡快形成有效投資,避免“資金等項目”。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防治資金支持范圍。原文如下:

財政部關于下達2022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
財資環〔2022〕58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促進大氣質量改善,現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省)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支持開展減污降碳等方面相關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安排金額見附件,項目代碼:Z145060020001,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節能環保支出”。
二、各省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1〕46號)等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貫徹好“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做好項目儲備工作,盡快形成有效投資,避免“資金等項目”。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防治資金支持范圍。
三、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請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的要求,對照下達的績效目標組織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做好績效評價。同時,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分解下達績效目標要同時抄送財政部有關監管局。中央財政分配資金時,根據各地項目儲備情況、績效評價結果、審計和監督檢查結果、預算執行率和資金分解下達情況對轉移支付作了適當扣減,請你省在分配資金時,比照中央財政的做法,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突出獎優罰劣,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效益。
附件: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匯總表

財政部
2022年6月6日
發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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