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爐具網訊:“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語出范仲淹的《岳陽樓記》,意思是在朝廷里做高官就應當心系百姓;處在僻遠的江湖間也不能忘記關注國家安危。
范仲淹的那一段話極為精彩,茲抄錄于下:
嗟夫!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是進亦憂,退亦憂。然則何時而樂耶?其必曰“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乎!噫!微斯人,吾誰與歸?
范仲淹的話,成了永流傳的經典!
就本人而言,在國家高端智庫20多年,有實地調研、了解民意并向上級報送研究成果或政策建議的經歷,也獲得過領導批示,但并非自己有能耐,而是單位職能使然。
現在雖然退休,還想發揮余熱,閑下來寫點文章(但不愿與有上升需求的專家搶報紙雜志上的版面資源)和微信公眾號上的隨筆,本質上是消磨時間。
寫了這么一大段話,只是引出“要溫飽”“要環保”這個話題,因為這個話題是環保界專家需要終身研究的話題,我也不能置于身外。
一、討論“要溫飽”與“要環保”的關系還是非常必要的
我前幾年文章中用過一句通俗話是,我國解決了“有沒有”問題,開始向“好不好”轉型升級。后來,看到環保領域學者用由“要溫飽”向“要環保”轉型,覺得非常形象,在文章也用過。
我國已由全面小康社會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邁進了,主流觀點認為要滿足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新訴求了,還要討論“要溫飽”問題嗎?
本人認為有必要!理由有以下幾點:
一是十九大報告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里的不充分,主要是說,我國還存在部分地區、部分人群剛剛解決溫飽問題,還要將發展放在重要位置,還要將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包括解決部分地區部分群眾的溫飽作為重要任務。
二是2020年我國的貧困縣已經全部脫貧,這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標志、也是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新起點。2020年出現的新冠疫情,難免對部分剛脫貧的群眾帶來影響。因為按經濟學理論,收入水平較低的人群是受到外部影響最大的邊際人群。
三是今年的中央農村經濟工作會議明確:黨中央決定,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也就是說,中央要用幾年的時間夯實這些剛脫貧地區群眾走向小康社會的基礎,包括溫飽問題。
總之,討論“要溫飽”與“要環保”的關系依然必要。
二、如何處理供暖(供熱)中的“要溫飽”與“要環保”的關系
供暖解決的群眾溫暖過冬問題,清潔供暖要求供暖帶來的環境影響最小化問題。
入冬以來天氣寒冷,關于供暖的文章多了起來。僅選其中的一篇為例。
最近,半月談評論員趙陽發了一篇文章:“村干部冒著嚴寒強拆百姓取暖煤爐?事實真相考驗基層治理智慧”,在指出《冒著嚴寒沒收百姓煤炭,拆取暖爐子》的網帖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符后,提出了農村清潔取暖面臨的兩難困境卻是無法回避的事實:一方面,面對大氣污染防治的嚴要求,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并進行財力補貼,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工程;另一方面,因取暖成本高,農村群眾對清潔取暖項目接受度不高,一些村民開始悄悄燃煤取暖。
由文章可以引申出兩個問題:兩年前就解決了散燒煤問題,為什么群眾還要悄悄燃煤取暖,僅因為體感差、“用不起”嗎?誰能說天然氣供應得到了保障?
其次,村干部冒著嚴寒強拆百姓取暖煤爐,與事實不符,那么事實是什么,有沒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我們不得而知。
我們不談文章涉及的山西某地,僅由供暖引申出來的“要溫飽”與“要環保”關系做進一步討論:
第一,“要環保”是以“要溫飽”為前提的。如果沒有“溫飽”這個前提,生態環境很好,但群眾吃不飽穿不暖,不是我們想要的。這是“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的提出背景,也是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四五”規劃建議中提出的“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的道理之所在。
第二,“要溫飽”與“要環保”是與發展階段密切相關的,是發展與保護關系的另一種通俗表述。而關于發展與保護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在2006年的《之江新語》中就做了精辟論述,用形象通俗的語言解釋了發展與保護的三個階段及其相互關系,難道我們的基層干部就沒有學習,或者學習了很快就又忘了嗎?
第三,“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十四五”規劃建議的原文。習近平總書記更是強調“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回到前面的引文。
“習近平:居廟堂之高不忘江湖之遠”,這是央廣網2018年2月10日的文章標題。文章介紹了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臺聯合制作推出網絡微視頻《人民領袖》:上個世紀60年代末,鄉親們的生活十分困苦。他很期盼的一件事,就是讓鄉親們飽餐一頓肉。他說,今后如果有條件有機會,我要從政,做一些為老百姓辦好事的工作。他還說過,當縣委書記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當市委書記一定要跑遍所有的鄉鎮,當省委書記一定要跑遍所有的縣市區。如果我們有了為人民服務的心,你居廟堂之高,你仍然不會忘江湖之遠。
總書記不僅提出了要求,更是以身作則;中央文件要求我們有“看齊”意識,難道地方學習文件就這么不上心嗎?
三、在供暖問題上能否實現“要溫飽”與“要環保”的兼顧
本次隨筆并不討論中央的正確方針政策、法規標準等,在執行過程中為什么會出現這樣那樣的“走樣”;只提出一些既能讓群眾“有溫飽”也能“有環保”的設想。
隨著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原來的一些認識已經改變。最經典的是,原來認為“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現在認為通過統籌協調可以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又如原來認為“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現在有了“羊毛出在豬身上牛買單”的說法。
中央提出了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的熱源選擇方向,本質上強調了熱源選擇的因地制宜。在農村天然氣供應難以得到可靠保障的前提下,無論選擇什么作為熱源,依然要考慮污染物排放盡可能少、而且要將農民“經濟可承受”作為重要考慮因素。
換句話說,作為地方,應當把解決農民的“溫暖過冬”作為目標,把減少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作為約束條件,結合當地資源稟賦、基礎設施、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等情況,選擇合適清潔供熱方式。
從我們的調研看,秸稈可以作為農村供暖的重要原料,已有爐具也可以做到基本不排放煙塵。
我們的調研還發現,內蒙鑫泓慶公司研發的燃煤爐具可以做到不排放煙塵、熱利用效率高,價格適中,用戶反映好。類似的爐具在相關節能產品展覽會也能見到。
當然,無論是秸稈還是煤炭,雖然技術上基本解決了污染問題,但仍受到種種限制,尤其是一些人的“談煤色變”,必須“去煤化”。
那么,我要弱弱地問一句:天然氣供應不能保證、農民也“用不起”,不排放煙塵的燃煤爐具也不讓用,只能讓他們“穿上棉襖多蓋被”代表“過上小康生活”了?
我們希望農村的清潔供暖能夠做到安全(不能出現煤氣中毒之類的事情)、清潔(不排放煙塵)、高效(熱利用效率高),讓農民既能“溫暖過冬”、又不污染環境,還能在經濟上可以承受。
如果有這樣的爐具、有這樣的供暖方式,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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